小蔡认为,BT的流行有三个原因:第一,BT彻底抛弃了服务器,将P2P的理念进行到底;第二,BT改变了文件传输的模式,充分利用了各用户端的上传带宽;第三,BT的开发者Bram
Cohen是将BT作为一款开放源代码软件来发布的,这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赋予BT更多更“BT”的功能。
这第三点原因使BT成了一款完全失控的软件,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下载网站上已经有数十个版本的BT软件,宽带用户玩BT下载已经成为最流行的应用。就在这一片繁荣的背后,P2P产业正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麻烦,厦门长宽一案所引发的BT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的争论还只是冰山一角。
厦门长宽之所以成为被告,按以往媒体的解读是由于少量BT用户占据了大量带宽而引发网速变慢,迫使长宽封闭了BT软件使用的默认端口段,并限制了单个用户的上网速度。
长宽的负责人对这场官司倒是持乐观态度:“BT本来就是违法的!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上明确指出,‘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记者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确看到了相关的条款,其中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显然,BT下载也属于此列。
“个人用户在用BT软件下载的同时也为其他用户提供了上传服务,而现在好像没有哪个用户到主管部门去备案……”按照长宽这位负责人的理解,国内的BT用户恐怕没有几个合法的。
“法律法规总是滞后的,几年前制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恐怕很难面对现在的很多问题。”一位网友对“BT违法”一说表示了质疑,“如果这样说,我们发个邮件都需要到有关部门备案吗?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什么都做不了了?”
即使“BT违法”一说成立,以现在的状况来看,对BT执法也已经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随着BT应用的普及,新的被修改过的BT软件已经不再受端口的限制。小蔡告诉记者:“BT软件已经封不掉了,
其使用的端口已经不限于以前默认的那个很小的范围,现在几乎所有的TCP端口都能为BT所用。除非运营商把所有端口都封了,但那样大家也就别用互联网了。”而且,由于不依赖于服务器,BT也不需要去验证用户身份,惟一能标识用户身份的就是其IP地址,这给有关部门追查BT用户也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
这种无序的状况不会持续很久,国内最早的那一批从事P2P产业的精英们对此都有着清醒的认识。“其实纯文件交换的P2P时代应该过去了,很多该注意的问题没有注意,这个产业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曾在Workslink工作的周恒拿2002年的往事与今天做比较,觉得P2P作为一个产业,需要反思的地方还有很多。
运营商渴望运营
产业链急待完善
在产业链的上游,运营商又何尝不想将P2P这样极具吸引力的技术收归旗下?只是,在这个尚未完善的产业链中,P2P何时才能成为可运营的赢利工具?
从文件交换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看,P2P作为一种单纯的服务,似乎不存在盈利的可能——用户需要的不是P2P软件,他们需要的只是通过P2P能得到的东西,也就是共享的文件。那么如何体现P2P的价值?如何将P2P的价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利润?
类似的问题曾经出现在另一个以P2P技术为基础的应用上,那就是即时通信。
腾讯QQ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网上聊天曾经被认为是“最无聊的应用”,“QQ比P2P文件交换的实际利用价值还低,虽然也是用了P2P的方式,但它传递的只是文本信息。但就是这样的小软件成就了今天的腾讯,P2P产业应该认真反思一下,我们缺的是什么?”一直从事P2P研究和实践的网民“深紫”认为,现在的P2P企业应该好好研究一下腾讯的模式,“不把整个产业链看清楚,再做下去恐怕也没多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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