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短信欺诈活动,用户如何维权?有什麽法律依据?国家法律制订上有什么样的进展?
主持人:最后一个问题,应该是现在很集中的一些问题,就是关于短信欺诈的问题,实际上可能在座的老师,也包括我,比如在春节会收到某些不法分子发来的短信,告诉你中奖或者消费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目前行政来说应该是由哪些部门来管理或者处理这些问题?
戴崴:可能现在比较多的就是我刚才说的有几项:
一个是骗取消费者手续费或者信息费、邮费,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使用短信的群发器,发送一些不明短信,诱使消费者回复,回复以后视为默视定制的方面。
第三,就是发送欺诈短信,就是说你在哪些消费多少钱。这种严格来讲是一种犯罪,消费者碰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向几个主管部门包括像消协都可以反映,包括向公安机关报警,都是可以做的。
另外信息产业部现在出台了一个专门的号码,你有这个投诉可以直接打电话举报,这个都是有的。像这种情况往往都是诈骗,而且诈骗利用隐蔽性应该说消费者要及时的报警,这个是比较关键的。
主持人:就是说应该更多的是跟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让他们介入。
戴崴:这种情况不是说骗点儿包月费的那么简单,有的时候几十万都能被骗走,这个影响是比较大的。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管部门前段时间出过规定,要求电信运营商对使用你这个平台进行短信活动,可能涉及到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涉及到违法犯罪,要进行清理,将来不久要出的电信法可能对这块也要有规定。
主持人:今天由于时间关系关于手机的消费安全的话题先到此位置,也感谢几位老师来搜狐与消费者进行这方面的沟通,非常感谢各位!
(责任编辑:蔡京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