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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财政厅 一、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思想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精神,大力发展具有山东特色的职业教育。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山东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以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加快建设半岛制造业基地为重点,围绕汽车、船舶、家电、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化工与冶金、食品、建筑与运输、农林养殖、商贸旅游等十大产业的发展对技能型、实用型人才的需求,积极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先进经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为基础,以装备现代仪器设备为突破口,带动全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为“科教兴鲁”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二、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全省职业院校和企业建成200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争取大多数基地达到国家级基地建设标准要求。其中,综合性实训基地10个;区域性实训基地40个;专业性实训基地150个。综合性实训基地是指:按国家、省经济发展战略,建设环渤海湾经济区和加快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发展战略相一致,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相对聚集的中心城市,建立同类专业相对集中、投资额度较大、设备档次较高较齐全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基地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统筹规划和建设,并对基地建设的日常维护运行建立保障机制;区域性实训基地是指:按我省半岛制造业产业群发展需要,在市域范围内选择1个或几个专业领域能起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通过一次性投资,支持建设一批以服务本校、本企业为主,又能与周边职业院校共享的区域性实训基地;
专业性实训基地是指:在县域范围内某一专业领域能起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基地以服务本校、本企业为主,又能与周边职业院校共享的专业性实训基地。
(二)主要任务:实训基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作用,加强市级政府统筹规划,实行开放共享,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适应我省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在管理理念、运作机制、实验实训手段、实训质量和基地效益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实现实训基地建设的项目学校办学条件和企业的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实验实训设备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和引导全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整体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到2010年,实现全省职业院校的培养能力比现在增加30万人以上,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增加约200万人次以上,在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从现在的12%提高到20%的目标。
三、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发挥在区域内的导向作用和优质教育资源、企业生产的示范作用,以项目建设带动区域内职业院校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推进当地职业院校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训基地要能全面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与职业训练功能,能按照职业岗位群要求的各种规范开展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训导。实训基地建设的总体布局要合理,各种实验、实训室、实训车间的规模要适当,具备齐全的满足职业训练所需的设备配置与足够的工位,以保证学生充分的动手实践机会,实训基地的设备选型与配套,应做到先进性、真实(仿真)性、实用性、经济性相结合。
(二)共享性原则。实训基地建设要有充分的调研、论证,目标定位要准确,要综合利用现有资源,既可以在条件较好的职业院校和企业独立建设,也可以采取校企联合建设实训基地,让企业在实训基地建立企业设备、企业文化的信息展示窗口,在实训基地合作设立研发中心,建立双方联合科研与培训平台,拓宽实训设备的来源渠道,还可以建立校际联盟,互补互助,统筹人才、资金和技术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合作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减少低层次重复投资,提高实训基地资源使用效率。实训基地应在区域范围内既面向各类职业院校和企业,也面向社会开放,进行劳动力培训、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使之成为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桥梁、校企合作的载体、产学研结合的平台。
(三)效益性原则。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应与技能型紧缺人才的专业和培养规模相匹配,最大限度地保证学员获得足够时间的、高质量“真刀真枪”的实际技能训练。基地建设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实训基地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要创新实训基地建设理念,实现共同投资、互惠互利,提高实训基地的投资效益。在实训基地的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实训基地内部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起包括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与其它各项管理在内的各项制度,使实训基地做到人员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运行规范有序,考核办法完备。
(四)持续性原则。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的持续运行能力,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实训基地的软、硬件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实训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实训基地建设质量,使其成为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
(五)动态发展原则。对于基地建设规范、质量好,示范、辐射作用显著的实训基地,省财政将连续资助,支持其进一步提高水平和扩大规模。专业性基地可以发展为区域性,区域性基地可以发展为综合性。对于基地建设达到国家级基地建设标准要求的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对于建设不规范、共享作用不显著、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健全的实训基地,将进行动态淘汰。
四、实训基地的布局
实训基地的布局优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战略急需的专业和地区,优先考虑社会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才的专业,优先考虑相关职业院校比较集中、能够形成资源共享机制的区域。要紧密结合我省和学校所在地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统筹规划中心城市和县级实训基地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向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倾斜,原则上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布点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要力争上规模、上水平。在专业选择上,既要保证重点,又要兼顾地方特色专业。在专业布局上充分考虑与区域发展和区域人才资源开发重点相适应的专业领域。并统筹协调不同层次(高职、中职)、不同类型(公办、民办)和不同功能(学历教育、社会培训)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实训基地的布局。
(一)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围绕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主要在已公布的省级十大实训基地的基础上进行建设。
(二)区域性实训基地建设:主要在为我省加快制造业强省建设的七大产业链和半岛制造业基地的五大产业群服务的职业院校中确定。围绕加快制造业强省建设,针对每一产业链(群)遴选确定2-4处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进行建设。
(三)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主要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对技能型紧缺人才需求情况在职业院校和企业中确定。2006年专业布局重点在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建筑技术、高级护理、生物技术应用、煤矿安全等专业。
五、实训基地建设的职业院校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必须是省部级以上重点职业院校。院校建设要适应我省产业布局调整的需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高,办学效益好,能够在办学模式的创新、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等方面,在当地乃至全省起骨干和示范作用,能带动全省职业教育整体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二)办学规模大。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达3000人以上,年培训在1000人次以上;毕业生质量好,学历教育毕业生中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高,就业率达95%以上;办学特色鲜明,注重改革创新,教学教研成果多。
(三)办学条件好。有满足各专业教学必需的设备,设备的配置要与现代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学校信息化程度高,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
(四)学校在办学方向、办学体制、管理机制、用人机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等方面改革力度大,成绩显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实行校企结合、产教结合,大力开展“订单”培养,企业参与办学程度高,特别是在开展社会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成绩显著。重视办学模式创新,与市场、企业的结合密切,办学形式长短结合,灵活多样。
(五)深化教学改革。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采取灵活的学制和不同的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改革课程和教学内容,教学质量高。
(六)校企合作成效显著。有与多家企业合作的稳定关系,至少与1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企业参与院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并根据实际解决毕业生的就业安置问题等。
六、保障措施
(一)各市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对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切实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相关领域人力资源需求的调研,统筹规划,科学制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的职业院校,根据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的办法启动市级实训基地建设。
(二)实训基地的经费投入。“十一五”期间,各级地方政府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各地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主要用于实训基地试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基地建设。省财政安排的用于经济欠发达县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院校实验仪器和实训设备的购置。省财政不断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各市、县财政部门也要安排增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实现实训基地投入的多元化。
(三)承担实训基地建设的职业院校和企业,要建立专业教师定期轮训制度,支持教师到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和工作实践,重点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聘请生产和服务一线技术人员、技师等担任兼职教师,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我省国家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将对承担实训基地建设学校的骨干教师进行轮训。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拔和组织相关紧缺专业领域的骨干教师出国进修。
(四)实训基地的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实训基地建设的顺利实施,实行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经贸委,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共同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省教育厅、省经贸委负责基地建设的运行和质量监督,省财政厅负责省财政引导性投入、奖励性资金投入和地方政府建设经费的到位和使用管理与监督;地方政府负责建设经费落实以及基地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保障等工作。
(五)实训基地的审批。实训基地建设实行立项审批制度。申报省级实训基地的职业院校或企业要科学制定《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填写申报表。省成立专家小组,负责评审各市申报的基地建设立项材料。对办学方向明确、建设效果明显、辐射作用广泛、管理运行机制较成熟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考虑。对被确定立项的基地,省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估,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基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共同向社会公布,共同挂牌确认。对于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基地实行淘汰,同时对经过自身努力达到条件要求的基地,经评估后可纳入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管理。 (责任编辑:张彩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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