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方式: 1、毛遂自荐:我红我作主,勇于自己展示清纯无敌形象,挑战性感,挑战中性,挑战另类,挑战鄙俗,挑战淫秽,挑战2006。 2、网络推手推荐参赛:(1)亲朋好友推荐,尤其欢迎男士们积极推荐自己的清纯女友;(2)网友推荐,像浪兄发现并推荐天仙MM一样,力荐自己遇到的清纯女神,作2006十大网络推手,再度演绎网络红人我制造。
二、参赛流程: 1、首先在搜狐数码公社简单注册,为自己或推荐之人生成一个专门的个人门户地盘(MY ZONE); 2、然后,按照个人门户(MY
ZONE)提示,装饰完善自己的个人门户地盘内容,以吸引广大网友的浏览和关注。届时,参赛选手的粉丝超过200名后,搜狐数码公社将为参赛选手创建生成一个粉丝论坛,以方便与自己的粉丝沟通、交流和互动。
三、参赛特别提示: 1、为了保证大赛统一规范,对于参赛者年龄将作特别限定。其中,18岁(含)以上方可自己报名参赛,16-18岁可由18岁以上的网络推手推荐参赛,16岁以下只提供个人门户系统,不在评选之列。请参赛选手一定如实填写,如发现年龄不符合参赛条件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2、以网络推手身份参赛,一定要征求被推荐人的同意方可,如果因为推荐原因或版权问题,产生纠纷和不良影响,推荐者将承担全部责任。 3、以网络推手身份参赛,除了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外,其它的内容尤其是个人门户内容均须体现为被推荐选手的资料,以免引发误解和分歧。 4、本次活动定位健康向上,将以“拒绝鄙俗,拒绝淫秽,拒绝色情,共建网络文明”为主旨,参赛选手个人门户内容务请以“自然、清纯、美丽、爱心、才艺、文明”为主题,以展示女性自然美、心灵美、才艺美和文明美为主要内容,不要为了网络访问量,而填充淫秽、色情、鄙俗等不健康的内容。如果发现参赛选手发送图片和文字,过于暴露,流于鄙俗,形同淫秽,都将被淘汰出局。 5、为了更有效的推广和展示参赛选手,本次活动将全部使用昵称推广制,届时这个昵称将作为参赛选手的个人品牌呈现在大赛各个环节和整个互联网上,所以提醒参赛者昵称一定要取得有特色一些。 6、本次大赛,将通过多个指标进行分别考核,并以个人门户访问量为基础,所以只有更多展示自己的风采(照片、才艺、爱心等),博取广大网友和评委的欣赏与支持,才更有机会晋级并获奖,通过不正当手段将很难获取高访问量,更难晋级和获奖。 7、本次大赛,以“自然、清纯”为第一推荐评选标准,广大网友投票和专业评委推荐点评时会特别注重这个方面,所以参赛选手请多发无妆自然照,少发艺术照,自然的才是最健康的。 8、本次活动采用个人门户平台参赛模式,并以个人门户访问量为基础,所以参赛选手或网络推手,可将个人门户链接,利用QQ、MSN、电子邮件、博客、个人门户、社区、论坛、网络留言板等一切方式,发送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发送到自己可以触及到的每一个地方,以获取更多亲朋好友的支持,还可以发动亲朋好友为自己全面拉票。 9、为了展现女性心灵美,本次活动联合公益机构将推出公益爱心行动,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希望大家能积极伸出援手,共同资助社会弱势群体,献出一份应有的爱心,届时大赛将对积极捐助者授予爱心奖,并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广大网友和专业评委在投票、推荐和点评时,会适当参考爱心捐助情况。其中,广大粉丝以参赛选手名义捐助款和短信投票支持10%部分,将计入支持的参赛选手名下。 10、清纯玉女公益爱心行动,整个过程完全是从自愿、有能力支出的前提下进行,并不作为强制评选标准,所以提醒参赛选手,不要为了博取广大网友和评委的支持,在没有能力支出的情况下,作出影响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消极行为。 11、本次活动定位健康向上,请参赛者不要通过任何方式恶意攻击其它参赛者,影响活动正常程序。如发现者,将立刻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12、参赛者一经参赛,将主动视为主办方及其合作媒体对参赛个人门户内容拥有无偿使用费,使用权将包括网络发布、报刊发表、图书出版等。 四、主办方声明: 1、参赛选手(包括以网络推手名义推荐参加者,以下同,不再注示)承诺其符合参赛要求,其向主办方所提交的各项个人资料皆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成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其个人承担。 2、参赛选手同意主办方对其提交的个人资料依此次活动需要进行处置、使用。 3、参赛选手承诺服从主办方对此次活动所作的一切安排,如参赛选手未服从主办方的安排,影响活动的顺利进行,则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此次评选。 4、参赛选手同意主办方无偿使用其形象对此次评选活动进行相关宣传推广,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网络宣传发布、报刊宣传发布、图书出版、海报等。
5、参赛选手承诺在比赛过程中,未经主办方安排和征得主办方同意,不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就有关此次评选活动进行的采访;不将个人资料及获知的与评选有关的信息泄露给新闻媒体;不参加新闻媒体就此次评选所举办的各类节目。如果因为违反上述原因出现不良影响,将由参赛选手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6、参赛选手同意在评选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可将其在参加活动期间所形成的包含其姓名、肖像、表演等其他可公开的个人资料(含编辑成宣传资料)在以后的平面杂志、报纸、互联网及手机等媒体上使用。
7、参赛选手承诺按时参加本次评选的各项活动安排,若因个人原因在评选中途退出,则其在评选活动中取得的排名及名次将被取消,不再享有该排名及名次相应的权益。
8、参赛选手同意主办方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而无条件终止、取消评选活动。 9、大赛费用除主办方认可的服务及标准所产生的费用之外的一切消费,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费用。 10、主办方对于参赛者因违反上述条款或参赛规则而造成的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要求或诉讼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报名者为自愿参与本次活动,自行承担比赛中受到的任何身体和财务损失,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网上报名者凡提交个人文章及照片、视频等资料即视为已同意此声明并即时生效。
注:参赛办法相关规定,只为保证大赛顺利圆满进行,请参赛选手务请理解。参赛选手一经参赛,将视为认可“清纯无敌暨2006清纯玉女掌门人大赛”参赛办法,尤其参赛特别提示内容和主办方特别声明,并按照参赛办法执行,如果因为违反参赛办法,出现任何版权官司、纠纷和不良影响,将由参赛选手自己或以网络推手名义推荐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特别说明。
“清纯无敌暨2006清纯玉女掌门人大赛”合作热线: 联系电话:010-883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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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