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周宏仁
“三网融合”并不是指目前用于传播语音、数据和视频信号的三个网——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最终将融合为物理上的一个网络,或者其中的某一个网络将取代另一个网络。 “三网融合”是指在任何一种传输载体(Carriage)或不同传输载体的组合(Network of Networks)上,均可以实现不同物理形态的信息或电信信号的传输。 “三网融合”实质上意味着三网在业务上的融合,即在同一个网络上可以同时开展语音、数据和视频等多种不同的业务(国际上通称Triple Play,即三重服务)。显然,“三网融合”的本质是“数字融合”,国际上称之为“Digital Convergence”。
我国“三网融合”的发展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基本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为加快我国“三网融合”的进程,构造有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从国际经验看,主要有三点:
第一,采取“广义电信”政策,改变传统的按照信息物理属性、或业务物理属性,对电信网络进行分类的方法,把各种电信信号的传输管制纳入统一的、综合管制的框架。如美国的FCC、英国的OFCOM。
第二,采取市场开放的政策,使传统电信和有线电视业务的市场相互开放,允许双向进入。如美国的《电信法》和欧盟的《迈向信息社会之路》、《电子通信网络与服务的统一监管框架》两个重要文件。
第三, 采取承载与内容管制分离的政策,提高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就我国而言,“三网融合”可能的三个主要发展方向是:基于电信网的“三网融合”;基于广电网的“三网融合”;基于移动通讯与广电网合作的“三网融合”。前两个以固网为基础,后一个以移动网为基础。
基于电信网的“三网融合”:以电信级IP承载网络为基础,以IPTV为中心,扩展网络能力,支持视频业务。
基于广电网的“三网融合”:以数字电视为中心,扩展网络能力,支持双向数据、音频和视频业务。
基于移动与广电合作的“三网融合”:以发展手机电视为中心,依托广电现有的地面电视广播通道,以及广电丰富的无线电视广播信道(需进行数字电视改造),提供下行组播广播服务;同时,依托于电信的移动通信承载网络,在现有业务管理平台上建设手机电视业务平台的各个子系统,满足上行业务需求。无论从技术、频谱资源还是建设成本考虑,这一模式都是电信及广电共同认可的优化方案。
在我国的三网融合进程中,各网将发挥各自不同的优势,并不必然过渡到三网合一,以电信网为基础的IPTV和以广电网为基础的数字电视,是互为补充的关系。我们应该有足够的智慧,在政策上做出适当的调整和采取必要的措施,把三网融合的大产业发展好。 (责任编辑: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