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ChinaByte 6月25日(杨剑)近日,随着某网站曝光“诺顿误杀损失用户赔偿方案细则”,赛门铁克公司再次因为误杀事件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虽然赛门铁克随即关闭了用于赔偿用户的测试网站,且致函各大媒体,称“赔偿细则”只是臆测,所述内容片面,并表示将于近期公布方案和相关细节。
从现在的情况看,要想获得赛门铁克赔偿,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使用诺顿防病毒软件、诺顿网络安全特警及与其相关产品;
第二,所有受此次病毒定义代码影响的付费诺顿用户;
第三,所使用的诺顿产品在2007年5月19日前在一年有效期之内。
而就算满足以上条件,用户得到的赔偿也仅为诺顿系列软件为期一年的“免费服务”,同时赠送诺顿存储还原大师2.0一套。
虽然,赛门铁克一再表示以上只是“内容片面”,但业内人士分析,无论怎样,赛门铁克最后的赔偿肯定是在其产品上下工夫,即免费为受损用户提供一些诺顿相关产品的服务或软件,而不会给予用户实际货币的赔偿。
有业内人士表示,赛门铁克采用的这种赔偿方法其实是业内企业的一种普遍做法。这样做不仅可以在短期内留住大部分用户,而且可以为事件提供缓冲时间,并最终将损失降到最低。不过,经过这次“灾难”洗礼的受损用户对赛门铁克还能有多少信任,赛门铁克的赔偿还能有多大的弥补作用,都取决于用户的态度。
而实际情况是,由于赛门铁克中国售后服务力量的薄弱,大部分受损用户不是被迫放弃机器中的资料,就是花钱通过其他反病毒厂商恢复自己的数据。赛门铁克中国的售后情况已经让用户对它的信任度降至“冰点”,真正还会继续使用赛门铁克服务的用户只是少数。如此一来,赛门铁克的赔偿无疑只是镜花水月、南柯一梦而已。
另外,在获得赛门铁克赔偿的条款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陷阱。
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赛门铁克获赔条件的第二条实际上就是一个陷阱。因为如果用户要获得赔偿,就必须证明自己受到了此次病毒定义代码更新的影响,并遭受了损失,而是否遭受损失的最终解释权还在赛门铁克手上,赛门铁克认为用户受到了确实的损失,才会予以赔偿。
一方面,如果用户手中的证据不足,赛门铁克可以拒绝赔偿,另一方面假设用户手上有自己受到损失的确凿证据,一旦用户接受赛门铁克的赔偿或者申请赔偿,就意味着用户放弃了继续索赔的权利。虽然法院并不一定认可,但是,这个申请肯定可以作为赛门铁克在法律上回避进一步赔偿的有力证据,使用户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另外,如果用户真有自己受到损失的确凿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请索赔诉讼,并且胜诉获得相应赔偿的机会非常大,而且肯定会比赛门铁克承诺的赔偿要“实惠”的多。
赛门铁克在用户通过自己赔偿条款进行索赔时完全可以区别对待,即没有损失证据的一律不予赔偿,有证据但法律是否承认存在疑问的和有确凿证据的用户均予以承诺中的赔偿。在这个过程中,其实赛门铁克占了很大便宜,因为有证据但法律是否承认存在疑问的需要赛门铁克花费大量的精力与金钱去处理法律相关的事宜,并且有可能败诉,而有确凿证据的用户则基本可以肯定获得高出赛门铁克即定条款很多的赔偿,如果用户接受赛门铁克的赔偿条款,赛门铁克所节省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将是用户无法想象的。
而在这个赔偿条款出台的背后,其实还有一些其他因素:
某杀毒软件厂商表示,中国现在的安全软件市场相比较全球还非常小,只有百分之几。所以,中国方面业务的纰漏并不会对赛门铁克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大的影响。另外,现在赛门铁克在企业级安全市场上占有大约30%的份额,而这些企业及电信级用户在换产品方面应该是相当谨慎的,没有特殊情况这些企业也是不会轻易“抛弃”一款已经熟悉的产品的。所以,就算赛门铁克失去一部分中国的个人及小企业用户,对它的整体业绩影响也不大。这也是赛门铁克敢于消极对待误杀事件的原因之一。
不过,某著名律师也表示:“虽然这种消极的态度不会在法律上加大赛门铁克的责任,但是这种态度很可能会激起用户的愤怒,间接造成起诉索赔用户及数额的增加。”
现在,北京的一位用户刘先生已经对赛门铁克公司进行了起诉,他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五万元,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正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而在这之后,广州的一位诺顿用户也将美国赛门铁克公司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644元,广州中院已决定立案审理。
法律人士分析,这两起诉讼的最终结果将对诺顿误杀事件有一个指导性的作用,赛门铁克的赔偿细则“难产”也与此有关。一旦两起诉讼用户胜诉,而且法院所判令赔偿金额超过一定界限,赛门铁克可能还会上调赔偿的限度,如用户败诉,赛门铁克则可通过心理优势把事件的影响收拢到最小。而现在更多的受损用户也处在观望阶段,如果两起诉讼的最终结果对受损用户有利,相信赛门铁克将面对更大的一拨诉讼浪潮。
某法律界人士也提醒可能对赛门铁克进行诉讼的受损用户,在这种大面积受损的案例中,除非损失特别严重,一般用户也可以采取联合诉讼的方式,一方面节省时间、精力与金钱,另一方面也能获得更好的诉讼效果。另外,针对同一地区的同样诉讼,法院也可能会并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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