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一免费礼品可以免责?
买大家电送小家电,买一件家电可能抱回四、五样赠品,拿了厂家的赠品还可能获得卖场的赠品……这两年,在返券、抽奖等传统促销手段之外,家电厂商们又将赠品作为促销“新宠”。家电赠品战打得比产品战还热闹。走进任何一家家电卖场都可以看到醒目的促销活动,小到送饮料、电热水壶、电熨斗、电压力锅,大到送电视机、洗衣机、微波炉、电磁炉等等。
有关专家表示,家电赠品也是商品的一部分,不但质量要合格,售后服务也应该和正品享受同等待遇。
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规定,家电专业店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家电的赠品也是商品,“三无”赠品肯定是不允许的,商品怎么规定的,赠品就该怎么规定。所以,家电的赠品也应该享受同样的“三包”服务。
陷阱二购物返券限制多
在一些节假日的促销活动中,卖场会推出如购满一定金额赠送×××元的购物返券,加1元还可以获得礼金卡等优惠活动。但是等消费者真正拿到购物返券以后,却发现这些返券只能用在某些特定商品中,并且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规范的返券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双方双赢的活动,一方面商家可以通过增加销售数量获利,另一方面消费者只花了购买一次商品的钱,而获得了购买其他商品的机会。
但某些商家,通过限制使用返券选购同一品牌的商品、规定较短的返券使用期限等各种限制手段,开展不规范的返券行为,让消费者把更多的钱一次支付掉,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跌进了重复消费的陷阱。所以在参加类似的促销活动时,务必要了解清楚返券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陷阱三商品疯狂降价
某些家电卖场为了吸引消费者,在节假日的促销活动中,往往打出××商品疯狂打折的旗号,例如“××牌32英寸液晶电视狂降800元”,很容易让消费者觉得“捡了大便宜”。
其实,这些降价产品往往都是在节假日快要来临的时候,商家故意将价格提高,然后等促销的时候再打出×××元的价格差来吸引消费者,但实际购买的价格较促销前相比并没有明显的降价,甚至还有可能高出原先的价格。所以尽可能先对准备购买的家电产品的行情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免得不偿失。
陷阱四超低价商品先到先得
曾有一家电器城在报纸广告上宣称,某型号微波炉原价900元,现价只售199元,促销期间先到先得。于是广告刊登的次日早晨5点,就有数百名市民前去排队抢购。结果,在苦苦排队4个小时后,等来的结果却是“商品已经卖完”。
根据规定,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由此可见,如果经营者限量赠送的,只要经营者事先公布了赠品的数量,那么事实上赠送完毕后无法继续赠送的并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陷阱五万能的“最终解释权”?
有些卖场会有一些促销活动,但是面对消费者对于促销活动的不满时,商家就会亮出杀手锏——“我有最终解释权”。商家能最终解释,但不能借此侵权,商家对于自己的促销活动肯定享有解释权,甚至可以说是最终解释权。但是商家不能借最终解释权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当商家以最终解释权为由做出的解释而与消费者的解释不同时,如果诉之法院,法院应该依法做出公平的解释。所以说,最终解释权并非商家的“尚方宝剑”,商家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幌子欺诈消费者。
随着春节一天天临近,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的时候,应该首选考虑自己需不需要该款产品,千万不要被降价促销所迷惑。其次在购买之前,应提前了解该款产品的性能、参考价格等,最后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并且向卖场索要发票,出现问题后能够进行退换。
王罗浩
(责任编辑: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