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行为也日渐猖獗,如果说盗版、抄袭让作者们饱受困扰,那么网络侵权无疑是旧病未除,又添新疾,让作者们如刺梗喉。
由于网络传播的及时性以及资源共享性,使国内许多知名网站,侵权纠纷一直不断:2007年12月,被称为“2007年中国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征途》私服案在上海徐汇区法院一审宣判,王予川因侵犯著作权获刑1年6个月,罚款5万元,王岩和汤帅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并处罚款4万元和3万元;2008年2月美国电影协会要求迅雷网以被告的身份公开承认侵犯版权的事实,保证在未来不再侵犯他们的版权,并要求赔偿700多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几乎在同一时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向北京市海淀区提起公诉,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赔偿50首歌曲著作权使用费100万元……
网络侵权日益严重,司法程序备受考验。
除了用法律手段打击网络侵权行为,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外,我国正在建设网络版权监管平台。针对我国网络信息来源复杂,侵权严重,查处困难的现状,北京拓普极客公司研发生产了监测网络侵权行为的软件系统,并被用于监测奥运知识产权网络侵权行为。北京拓普极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侵权行为多次提到法律面前,究其原因,无非是作者、代理商、发行商、网站等团体之间的利益纠葛。通过网络侵权监测软件,可以有效帮助作者和取得合法授权的代理商监测相关作品的非法传播行为,并可以根据要求对非法传播行为进行有效干预。从而帮助权利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保护自身合作权益!
有关专家认为,大量的网络侵权行为,已严重阻碍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我国消费者在意识层面并没有注意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这就需要鼓励更多企业研发监测网络侵权行为的软件,通过法律制度和监测软件的共同协调,保障网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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