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财政厅和经贸委获悉,广东省于2009年2月1日起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到2013年1月31日截止。凡是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
据悉,广东省专门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的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分管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部署,广东要求各市在2008年12月24日前完成销售企业推荐工作,截至2008年12月24日晚5点,共有59家企业申报参加广东家电下乡。经行业协会商会的专家严格、认真的筛选,推荐了参加广东家电下乡的21家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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