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各中标销售企业:
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实施一个多月来,各区县积极响应,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有个别地方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影响面
各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但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普及面不广,宣传内容不详,宣传形式单一等问题。
特别是边远山村,还未做到村村皆晓,户户皆知,使得部分农民还不了解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家电下乡工作影响面。要求做到:
1.领导要重视。各区县(自治县)商贸主管部门一定要把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督促落实已出台的宣传工作方案,切忌纸上谈兵,敷衍了事,确保这一工作顺利开展。
2.措施要到位。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商委《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宣传方案》相关精神,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中标销售企业要通过信息网络、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工作快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进一步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效果。
3.落实要具体。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商委《家电下乡工作宣传方案》四大工程的实施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到村、影响到户。各部门要紧密配合,积极行动,正面宣传,防止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网点设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近期在检查中发现家电下乡网点设置和产品销售信息录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各地应加强督查,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网点设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全市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1.销售网点设置要规范。各地要对本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逐一进行检查,对没有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产品陈列混乱、没有设置家电下乡专区的网点要及时整改。尽快完善对家电下乡备案网点的标准化设置,各中标销售企业务必于2009年2月10日前完成相关设置。
2.信息录入要及时。部分销售网点的基础设施配备不全,对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操作不熟练,上网录入不迅速,销售信息录入工作滞后,拖延了农民领取补贴的时间。针对这一问题,各地要加强销售网点建设,尽快完善信息网络设备,落实专门的信息录入员,进一步加强信息录入培训。达到设施完备,操作熟练,确保补贴产品的销售信息及时准确的录入,确保农民消费者及时申领补贴。
3、货源准备要充分。部分销售网点的货源准备不充分,部分乡镇甚至还没有家电下乡产品进入,农民朋友不能及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因此,各地要加强销售网点建设,及时组织货源,督促中标销售企业积极协调和中标生产企业的关系,确保货源充足,做到销售网点不断档脱销,满足农民消费者随时随地可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家电下乡产品。
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积极迎接全市检查
市商委家电办将会同相关部门于近期组织专人到各地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一次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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