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是如何确定的?
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这四类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
1. 大部分中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2. 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3. 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4. 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5. 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对出口依存度高,外贸摩擦较多。
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具体步骤安排
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试点的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2年11月底。
从2009年2月1日起,其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在产品方面作出调整
1. 根据对农村市场的调查,在试点期间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基础上,将农民购买意愿较高的洗衣机也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
2. 为使家电下乡产品能够更好的适应各地特点,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将彩电,电冰箱(含冷柜)的最高限价均提高了500元,并大幅增加了每类产品的型号数量。
3. 提高了节能标准,如冰箱、冷柜为新标准的二级,相当于欧盟A+和A级;洗衣机全自动能效等级达到2级以上,双桶3级以上,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
4. 取消了招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免检产品的条件,使大、中、小企业均能在同一平台上参与竞争。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的价格上限
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根据家电下乡网的最新消息(2009年1月24日)发布:空调、热水器、电脑、摩托车已成为家电下乡的产品。即日起至2009年2月18日前可购买标书投标,2月19日开标,空调的最高限价为3000元。其他产品限价等待招标后再公布。
关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相关问题
农民可在所在省、自治区、市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为了便于农民更好的识别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专门制定了统一的家电下乡销售门店标识,要求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并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
怎样识别家电下乡产品
为了便于农民识别,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
1. 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手机的包装应为正上面即顶部)应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
2. 洗衣机、彩电、冰箱(冰柜)外包装的左侧面右上角应印制家电下乡产品说明。
3. 手机的外包装应在正前面印制家电下乡产品说明。
4. 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封面左上角应增加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右下角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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