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以国办发〔2008〕128号文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9个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
问:我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发展思路是什么?
从国际经验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关键在于营造良好的体制政策和法制环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产业化体系。对关系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政府要发挥宏观规划指导、政策激励引导以及必要的组织协调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应看到,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仍然是当前制约我国提升发展质量的薄弱环节,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机制不健全,在投融资政策、财税政策、进出口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利于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政策障碍。
针对当前我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现状及面临的形势,今后一段时期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加强企业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能力,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模式由自主型向许可型和转让型转变;加强投融资支持力度,完善财政、金融服务,推动政府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方式由项目推动为主向环境建设为主转变;加强宏观环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介机构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由技术供给导向型为主向市场需求导向型为主转变。
问:《政策》有哪些新的突破和创新?针对当前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一是更加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提出要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集成能力,使企业成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主体;二是更加强调技术转移,提出要完善自主创新成果发布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活动,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三是更加强调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环境,提出要加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快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环境建设等。
问:如何将《政策》贯彻落实好?
《政策》强调要加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引导和协调,抓紧制定完善具体落实措施。目前,发改委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落实《政策》的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促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方人民政府也在结合区域发展特点,研究促进本地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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