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作为国家“家电下乡”试点省之一,我省自2008年1月试点以来,截至2009年3月1日,“家电下乡”已销售家电产品145.89万台(部)。“家电下乡”既让我省农民得了实惠,又有效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
省政府规定,农村居民购买家电后,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为切实做到将补贴资金简便、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财政部门借助粮食直补系统和网络,将补贴资金通过“山东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须在其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拨付到农民账户,拒绝、延迟者将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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