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数码-搜狐网站
搜狐数码频道 > 数码·生活 > 搜狐摄影 > 摄影动态

首届PPA国际职业摄影师作品大展开始征稿

  

参展规则

     美国、中国及亚洲各国的职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参展作品内容、形式、题材、体裁不限,凡是彩色或黑白 人像、艺术、商业纪实作品均可选送。

参展作品要求:

    所有选送作品一律要求长边10英寸(不得装裱),请按要求填具《参展表》并粘在每幅作品背后(可按《参展表》格式复制)。

     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低于40M。

     作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首届PPA国际职业摄影师作品大展参展表》,参展表复制有效。

     主办方对入选获奖的作品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性展览及印刷、出版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所有参加本次大展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本次大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展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首届PPA国际职业摄影师作品大展征稿简章》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大展评选

    大展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国内外11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选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邀请有关人士担任现场观察员。根据来稿情况,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项数额,但入选和奖项总数不变。

奖项设置

人像类:入选200幅(只收单幅作品)其中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6个;

艺术类:入选200幅(只收单幅作品)其中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6个;

商业类:入选100幅(只收单幅作品)其中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8个;

纪实类:入选100幅(单幅及组照均可)其中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8个;

评委推荐奖:为张扬个性、倡导创新,每位评委推荐作品1幅。

     所有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影像亚洲—首届PPA国际职业摄影师大会”暨颁奖典礼。作者的往返交通费及大会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首届PPA国际职业摄影师作品大展》获奖及入选证书。所有获奖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PPA国际职业摄影师优秀作品集》一册。
PPA会员获奖入选后可获得会员积分,非PPA会员可获得申请入会的积分。

作品类别解释

     人像类:作品必须以人像或婚纱摄影为主题,包括工作室或各类艺术人像、影楼作品、婚礼现场作品等,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艺术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和动植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创意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商业类:作品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作为主体元素运用在广告或商品.中的照片,包括产品、静物、时装、建筑等各类产品,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纪实类:作品以新闻和纪实手法拍摄,内容表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生活和体育等方面,本类作品禁止任何类型的后期加工,允许组照参加;

相关事项

征稿日期:自即日起开始征稿
截稿日期:2009年5月20日止(以寄到组委会的邮戳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2009年5月下旬
开幕及颁奖时间:2009年6月27日开幕 / 6月28日颁奖典礼
培训讲座:2009年6月27日至6月29日 学习结束颁发结业证书
展览日期及地点:2009年6月27日至29日/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
寄送作品地址:中国济南市经二纬三路19号   邮 编:250001
收件人:杜 卿 / 张继勇
电  话:+86-531-86057066/88300697  
传  真:+86-531-88300679     E-MAIL:ppachina@ppa.com


首届PPA国际职业摄影师作品大展  参展表

请在右边□内打√,选择参展作品的类别,并在后面填写作品数量。

□ 人像类___幅   □ 艺术类___   □ 商业类___   □ 纪实类___

 

■ 作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 字:

 

本表复印有效                       (如无本人签字,作品视为无效)

声明:本人同意参展规则,对参展作品的版权、肖像权、产品形象许可权负责,并允许主办单位在与本届大展有关活动中使用参展作品。

(责任编辑:刘鹏)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