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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数码频道 > 搜狐家电频道 > 黄光裕三罪并罚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黄光裕会律师 计算上诉减刑可能

来源:华夏时报
2010年05月22日09:11

  本报记者 于华鹏 北京报道

  随着一审判决的落听,黄光裕倒吸了一口气,他留下的一系列谜题却依旧令人神经绷紧:他现在身价几何,将如何支付巨额罚单;他如何在狱中掌控国美;他将如何面对香港方面的欺诈指控;面对股民的索赔,他是否会再度站上被告席……

  这一切,黄光裕还没有给出我们答案。

  律师称两宗罪7-10年较合理

  2010年5月18日早8点多,刚刚下过雨的北京有一丝凉意。当记者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时,有警察开始拉起警戒线。许多路过的群众驻足围观,一些打着哈欠赶来的记者也被拦在了外围,原因是没有记者证或旁听证已经发完。

  这与4月22日黄光裕庭审前的情况雷同,只是这天维持秩序的警察更多。上午10时许,黄光裕的律师杨照东走出大门,立马遭到了几十位媒体记者的围堵。

  也就是在这一刻,黄光裕一审判决结果曝光: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没收财产2亿。

  对于这一量刑,杨照东在接受媒体群访时表示判决在某些情节的定性上存在一些问题,这一判决量刑偏重。他认为,即使在具体问题上,判决书也并没有解释得特别清楚,“非法经营罪和内幕交易罪都有争议,应该在7到10年之内比较合理。”

  当天下午,杨照东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黄光裕。但在与黄光裕进行了几个小时的商议后,双方并未决定是否上诉,而是将上诉后改判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上诉。

  “从目前情况来看,三罪中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最轻,所以减刑的余地不大,而内幕交易罪黄的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减刑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如果上诉的话最有可能实现减刑的是非法经营罪,因为该罪判刑8年,量刑减少的余地较大,而且该罪有无也是一审辩控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相信黄的律师团队会在非法经营罪上寻求减刑。”一直关注黄光裕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庚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此外,对于上诉后量刑减少的幅度,叶庚清表示还要看案件的事实本身,“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定罪是否会更改,一个是法官的裁定尺度是不是会有变化。”

  与此同时,18日当天的国美电器股价并没有出现悲观盘面。开盘后一路走高,升逾3%,最高报2.37港元,但判决消息公布后股价随之回落,跌至全天最低的2.22港元,随后不降反升,以2.31港元收盘,涨0.873%。

  黄金律师团的战果

  记者发现,根据刑法的处罚规定,在非法经营罪的定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内幕交易罪的定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显然,黄光裕被划归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类,而且判刑和罚金都处于刑期的上限。

  “本案的焦点不在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而在于单位行贿罪。”叶庚清对记者表示,“如果单位行贿罪不成立,黄将面临个人行贿罪,而个人行贿罪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但现在的结果是单位行贿罪成立,黄光裕被判了两年,这就是黄光裕黄金律师团队的最大贡献和价值。”

  此前,本报围绕黄光裕单位行贿罪是否成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报道,当时有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黄光裕定罪个人行贿,将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严罚,而定罪单位行贿,黄的刑期将直线减少为5年以下,但与此同时,国美或将面临数倍罚金。

  但从审判的结果看,国美最终罚款为500万,与涉嫌行贿的总金额456万相差不大,并没有出现高额的罚金。国美电器在给本报发来的声明中称:“国美电器就有关司法机构对国美电器的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司法机构一审对国美电器500万元的罚金,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判决结果是否上诉,目前正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

  “在单位行贿罪的处罚规定中,单位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而判处罚金数额,规定明确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所以说并没有硬性的条例对罚金倍数进行规定。”叶庚清表示。

  但没有规定不代表不会高额处罚,上述律师对记者表示,或许是黄光裕的黄金律师团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追溯罚金来源

  也许,北京二中院的一审判决并不是黄光裕案的终结。

  记者翻看了一审当日的判决书,如果黄对北京二中院的一审判定不提起上诉,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就要缴纳8亿的巨额罚金。

  但据记者所知,去年8月份,黄光裕在港逾16亿资产被冻结,国内账户的资金在被拘押后,也已冻结。

  对于罚金的来源,长期研究国美深度报告的金融分析师田亮对本报记者表示,即使不能动用这些资金,黄光裕还是可以变卖房产等非上市资产和出售股票来套现。

  根据《2009胡润百富榜》的统计数据,黄光裕财富相比2008年减少了200亿,但财富依然高达230亿元。但拘押后黄的财富还有多少并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但记者统计梳理发现,黄的财富并没有因此缩水多少。

  根据2009年国美电器年报显示,黄光裕直接或间接持有国美电器51.16亿股,占国美电器股权的33.98%,如果按照18日2.31港元的收盘价计算,黄光裕仍握有近120亿港元的资金。

  此外,除了国美电器的股份,黄还握有零售类非上市公司100%的权益,以及众多地产项目。

  “我认为黄不会轻易变卖或转让国美的股权,从最近黄光裕力斥贝恩资本代表续任非执行董事就可以看出,黄光裕对于国美控股权的看重,所以应该不会卖股权而稀释国美的股份。”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但即使是变卖股份,10亿(加上其妻杜鹃的罚金2亿)罚金也不过稀释黄光裕不到4%的股份,黄大股东的地位不会因此有所动摇。

  巨额罚金会让黄光裕头疼,但头疼的事远不止这一件。黄光裕接下来还要面对香港方面的相关处罚。此外,已有一些投资者准备联手起诉黄光裕进行索赔,而索赔的原因与黄光裕的内幕交易罪有关。

  原以为随着黄光裕的被判决他将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但一系列的后续反应让我们发现,“去黄光裕时代”其实还需时日。

  胡润榜中的“黄光裕们”

  一审判决前的小雨或许暗示了“黄光裕们”的悲凉。这些年,胡润榜中太多个“黄光裕”倒在了资本膨胀的游戏里。张荣坤是,周伟斌是,顾雏军还是。10年间,胡润富豪榜中竟有17人入狱。

  就像我们对一个人的评价不能用好坏去甄别一样,这些陨落的富豪也一样。他们曾造就了各自领域引以为傲的民族企业,他们在被荣誉的光环照耀的同时,也和平常人一样,迷失了自己。黄光裕就曾这样描述过自己的性格:有些人创业的时候可能为了挣钱,有些人可能是为了做一番事业,然后呢,要尽可能做大,一有机会绝对要出击,我属于这一种。

  正是这种性格,造就了黄光裕式的成功,也导致了黄光裕式的失败。“黄光裕们”并不满足自己现有的财富,他们认为通过这些财富可以呼风唤雨,可以左右他人,可以让别人把自己当做神。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国家机器的存在,没有任何商业法规和社会规则。从一审判定的内幕交易罪就可以看出,这种自认为可以左右市场的自信,其实在强大的社会公器面前是多么不堪一击。当然,他们或许会在自己织就的盘根错节的官商链条上抵御部分攻击和风险,但是与其日益膨胀的野心相比,这张网根本无法承载他们更多的贪欲和奢求。

  黄光裕陨落了,留给后来的“黄光裕们”很多思考。(于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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