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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不服死缓判决提起上诉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5月25日01:02
  早报讯 在一审被判死缓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北京的两家媒体昨日报道了上述消息。据《北京晚报》报道,5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43岁即升为正司级官员,仕途一度平顺的郭京毅被控受贿845万余元,其中包括接受房产贿赂获利165万元。北京市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为,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广为报道此案的一审宣判结果,则是在5月21日。

  另据《法制晚报》报道,郭京毅案此前于3月18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郭京毅涉及四项指控,包括为国美电器公司并购铺路;帮忙首创集团设立外资公司,从首创集团半价买下别墅;共同受贿387万余元助某公司逃避检查;受贿78万元给律所介绍业务。郭京毅当庭认可全部指控,律师只做了罪轻辩护。

  据报道,郭京毅在案发被抓后,已退回全部受贿赃款,共有677万元赃款扣押在案。

  郭京毅案是近日两起一审判决的政商勾结案件之一。5月18日,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对于政商之间利益链条产生寻租和腐败,首都经贸大学公共管理系副教授张智新指出,郭京毅案的一个启示是,要完善对行政伦理的立法。张智新说:“政府官员在跟企业打交道时,到底哪些属于正常人情交往,哪些是半钓鱼性质,需要立法规范。比如,什么范围内允许收礼吃饭,其他利益输送到什么程度是允许的,超出这个范围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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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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