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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新规施行企业呼吁避免重复收费

来源:中国电子报
2010年05月31日10:12

  同一型号的电视机只能选择与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和杭州华数这3家获得内容集成商牌照的企业中的1家进行合作,国家广电总局最近发布的通知让彩电企业集体难以抉择。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成长过程中必经的阶段,合法化的内容必会以多种形式出现在终端消费者面前。

  消费者选择是关键

  “我们不方便对此发表评论,这事最好听听协会的意见”,这是记者近日就上述“国家广电总局发文”一事采访彩电制造商听到最多的话,他们口中的“协会”就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称,同一型号的电视机只能选择和已经获得牌照的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和杭州华数这3家内容集成商中1家合作。虽然这一通知没有正式对外发布,但彩电企业纷纷表示已经收到该文,并在内部和行业间议论开。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电事业部产业研究所副所长荣玮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同一型号的电视机只能在3家已发牌照的集成商中选择1家进行合作,虽然不同型号的电视机可以选择不同的集成商,但是这种选择权没有下放给消费者的方式,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操作难度。

  企业普遍担心的问题是,如果消费者对制造商选定的集成商不认可的话,就会导致对该电视品牌的不认可,这会增加企业的渠道成本。

  “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电视制造商要先行选择1家集成商,这种厂家给消费者作选择的方式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比如消费者不一定喜欢厂家选定的集成商,这样他就会选择另一家集成商,这一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出现重复收费的情况。”清华同方消费电子事业部副总经理王向东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集成牌照发放对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发展是件好事,但由于牌照属于稀缺资源,集成商与整机企业相比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希望这不会给整机企业带来过多的成本增加,彩电企业与集成商、内容商能建立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性合作模式。

  “硬件绑定内容”疑惑多

  其实,国家广电总局作为内容的主管部门,对市场作出一定干预无可厚非。不过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将合法内容让消费者、厂商能够多渠道地接触到。

  据调研公司DisplaySearch的统计显示,具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视机是今年电视市场的亮点之一,中国市场带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视出货量有望达到500万台。

  庞大的市场容量需要更加多元化的内容平台。不过记者了解到,同样作为显示终端,电脑和电视则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支撑。以电脑为例,互联网上为电脑用户提供内容且获得牌照的厂商达到数百家,但是对具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视则完全不享受该待遇,除了目前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杭州华数这3家内容集成商外,有向电视用户提供互联网内容合法身份的内容商近乎没有。

  能够提供片源的内容商稀缺是目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所以郝亚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过度的集中将导致内容资源的“垄断”,并不利于产业的发展。这次限定同一型号的电视机只能选择1家内容集成商进行合作,这种同一型号的排他规定将对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针对这项政策,彩电制造商将采用小批量上市的方式来应对,但这并不利于产业的发展。”DisplaySearch中国市场研究总监张兵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电视制造商不会选择大批量上市互联网电视。应该说,如果企业在正常发展过程中遭遇太多干预,将导致产业发展缓慢。

  不过,即便是目前只有3家集成商的现状不能改变,也有缓解的方法。王向东表示,最好的方式是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和华数传媒这3家集成商应该在同一个平台上供消费者任意选择,尽量避免增加消费者、厂家的成本。不要采用目前“硬件邦定内容”的方式,应该寻求内容商、硬件商和消费者都能接受的产业发展模式。

  产业发展趋势明朗

  随着互联网电视的不断发展与普及,2010年~2012年,互联网电视的销售量将出现快速增长趋势,占平板电视比例将从29%上升至60%。“目前在产品规划上,互联网功能已经成为海信中高端平板电视必备的‘标准配置’。”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胡剑涌表示。

  自2009年起,互联网电视作为一种全新概念的电视亮相家电卖场,互联网电视自去年以来逐渐占据主流,国内主要的电视机厂商包括清华同方、TCL、创维、康佳、长虹、海信等都推出了各自品牌的互联网电视。

  2010年5月20日,在中国深圳举行的DisplaySearch中国平板显示暨高清电视高峰论坛上,dbx-tv公司总裁LeslieB.Tyler也表示:“电视领域的最新趋势,包括广泛的动态范围数字音频和多种来源——— 有线电视、iPod和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互联网和电视的融合将是产业的趋势。”

  与此同时,长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盛刚也向大家呈现了包括终端制造商、平台商和内容商共同赢利的互联网电视发展模式。事实上,记者采访发现,创维不久前与3家内容集成商都签订了合作协议;TCL在与杭州华数进行合作后,又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结为战略伙伴关系;清华同方虽然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签约,但其控股的上海文广旗下百视通也是获得集成商牌照的企业之一。

  从记者统计来看,目前包括彩电制造商、音视频芯片厂商都将发展互联网电视作为企业重要的战略目标,并在制造过程中已达成默契合作,例如彩电制造商都选择了多元化的方式与集成商开展合作,他们此举的目的是将最终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我们需要更加丰富的内容资源做支撑,这样互联网电视产业才能真正发展壮大起来。”王向东表示。

  

(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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