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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VS黄光裕:一场难以双赢的对决

作者:中国企业家
2010年08月17日10:40
 

  “我跟黄光裕也是很好的朋友,包括张大中也是很好的朋友。”整整一个月前,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如是对本刊记者表示。

  如今看来,这句话未免失于客套。

  即便陈晓自己,当时也补充说:但是每个人考虑问题的角度方式可能不同,假如你想得更长远一些,今天你说在国美没有发生这些问题之前说国美很成功,但是实际上它隐藏很多问题,才会有今天这个变革的过程。

  自8月5日国美电器的一纸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国美电器也在4日晚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要求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的信函)至今,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矛盾,以不可遏止的方式被公布于众,引发轩然大波。

  那么,接下来,事态将如何演进呢?

  “5·11”:黄光裕先输一招

  双方反目这一结果,其实尚属意料之中。而且,陈晓以及贝恩资本,此前也做了相当充足的准备。

  黄光裕的上一次爆发,是在今年5月11日。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夫妇(公告称占31.6%股权的联属股东),委托律师在股东大会上投出的反对票,导致第二大股东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会等的议案被否。

  “我相信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了。”贝恩投资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事后对本刊表示,他们随即加强了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

  事实上,如果此后黄光裕失去控制权的话,“5·11”事件的影响不可小觑:按照国美电器引入贝恩资本时签下的协议,这将导致国美电器赔偿后者24亿元人民币(3.52亿美元)。

  这很容易招致市场几投资者的“用脚投票”,且让国美电器现任董事会“加分”(仅12个小时之后,国美电器就将股东大会的决议推翻)。很简单,外界更易于接受国美电器给出的理由:我们深信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普通股东的意愿,并肯定不能代表整体管理层及董事会的意志。

  ——说直接点,就是黄光裕此举或许是置公司利益于不顾。

  实际上,综合事后相关的评论而已,公众对黄光裕其实多有同情,对陈晓亦有不少指责,但这种“同情”、“情感分”,或许于事无补。

  关键在于,投资者怎么看?投资者是否会拿着自己的真金白银去迎合所谓“民意”?

  双方筹码:互有高下

  对于陈晓而言,筹码可谓不少。

  首先,国美旧部的支持。尤其是,在黄光裕发难之前,陈晓就出让总裁一职,这会让外界对其“加分”,比如并未贪恋权位等。

  这一点,透过最近包括国美电器总裁王俊洲、副总裁孙一丁等人的公开表态,也可以看出,身在国美电器的国美旧部中,尚无人公开支持黄光裕。而且,这一信号也在公司内部被释放。

  其次,贝恩的鼎力支持。这个不难理解,贝恩也是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

  ——如此,黄光裕夫妇面对的就不只是一个陈晓,而是“国美旧部 + 陈晓 + 贝恩”。

  再次,陈晓手中尚有牌可打。其一的可能,便是配售,以稀释大股东的股权。

  在2009年7月的配售中,黄光裕依靠差价的“先于二级市场抛售,再全额参与配售”的做法,令市场人士叫绝。但是,很不幸,2009年8月,黄光裕的股份曾被香港高等法院冻结。此外,黄光裕夫妇或还要承担6亿罚金,及2亿资产被没收的判决。如果参与配售,黄光裕会否面临没钱的尴尬?这种可能性是有的,毕竟,黄光裕或许无法重复去年的“抛售套现再参与配售”之手法。当然,黄家还有鹏润系的资产,以及300家未上市的门店等,如果腾挪得当,筹措资金参与配售也并非不可能。

  最后,“黄光裕涉罪”一事,确实会对国美电器导致声誉等的影响。

  当然,黄光裕家族的筹码也有不少。

  首先,目前黄光裕夫妇仍为大股东。其拥有的表决权,是需要陈晓及贝恩资本无法忽视的,甚至是难以匹敌的。

  其次,道义上的优势。无论如何,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的创始人,其开创的国美模式可谓颠覆性的,而且,这一模式令巨大的消费群体受益。

  再次,国美电器的商标权,以及300家未上市的门店。商标目前只是授权国美电器使用;门店则可处理变现,并对国美电器产生影响。

  目前看来,若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机构投资者将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双方也正就此进行“拉票”。

  一个较大的变量是,由于黄光裕方面指责陈晓不具备管理一家大企业的能力,导致国美电器增长放缓甚至停滞。8月下旬,国美电器将发布半年财报,业绩如何,也将对双方产生影响。

  令人遗憾的结局

  事态发展至今,已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或许只有陈晓、黄光裕本人,才能说得清原委(排除因利益、诉求不一而可能隐瞒的因素)。

  实际上,黄光裕枭雄般的个性,决定了他出事以后,国美电器无法重复之前的两宗正向案例: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被抓后吴坚忠接任并将企业带入正规,创维创始人黄宏生入狱后张学斌危机受命拯救企业。

  对于黄光裕而言,他要的是不单是大股东的地位,更重要的是控制权。所以,即便身陷囹圄,他亦对国美表现得高度关注,前期还指派私人代表进行签字。

  而对于陈晓,如果控制权(尤其是企业的战略决策及管理权)旁落,则意味着自己仅仅是个“傀儡”或“牵线木偶”,除非他是毫无追求之人,否则难以接受。

  而黄保持控制权的表现之一,即对于旧部的控制力。毕竟,他们是黄带着打拼多年的“嫡系”。对陈晓而言,尽管或许真的如他所言,不想去改变国美的基因,只是带领高管团队做事,但问题在于,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高管,又怎能有所施展?

  所以,旧部的分化,必不可少。而且,相比失去自由的黄光裕,陈晓可以采取的策略和方式太多了。比如,2009年7月,国美电器将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约3%的股权授予105名高管。这种做法,其实简单。而其所折射的意义,则并非像黄光裕所指责的那样简单——是在软化旧部。你可以将之理解为给高管戴上“金手铐”,更利于企业发展。需要黄光裕反思的也恰在于此:为什么在出事之前,他没有采取类似股权激励举措呢?

  由此可见,陈晓的一些所谓“阴谋”,其实也是被黄光裕“逼”出来的。

  可以设想的是:如果黄光裕在出事之后,对陈晓充分授权,他还会“去黄化”吗?

  还可以设想:如果陈晓充分与黄光裕的代理人沟通,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是否会消除?

  再可以设想的是:如果黄光裕不采取类似所谓“鱼死网破”的方式,他是不是反而会保住大股东的地位?

  仍可以设想的是:如果双方不得不“鱼死网破”,国美电器、数以万计的员工,以及诸多投资者将面临什么?

  换言之,这已经不是陈、黄二人的对决了。在这场仍在持续的中国几乎最富有戏剧性的商战中,其影响将远远超越控制权的争夺。

  在几年前落幕的“迪斯尼战争”中,迪斯尼家族的人最终将迈克尔·艾斯纳赶下了台。在位20年的艾斯纳,成功让迪斯尼转型并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在2003年,艾斯纳也与迪斯尼家族的人最终反目——当年12月,副董事长也是迪斯尼家族在公司中仅存的血脉罗伊·E·迪斯尼辞职,并指责艾斯纳犯有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七宗罪。借助自己创办的“拯救迪斯尼”网站,以及舆论的支持,尤其是艾斯纳的败笔,罗伊最终成功。

  在中国,黄光裕家族能复制这一切吗?

  

 
(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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