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赛段:城市风光——旅游/休闲 及 新闻之星挑战赛
活动时间:6月4日——8月20日
活动说明:该阶段主要为参赛网友提交自己所拍摄过的风景或旅途见闻等内容。同时,还将进行新闻之星作品的选拔,展示网友生活中的新闻事件、黑镜头等具有新闻意义的照片。
参赛:所有参赛选手可通过索尼爱立信影像平台及其他合作活动平台提交参赛作品
作品要求:旅行、风光、休闲类为主题的作品+新闻题材作品
获奖作品产生:每幅提交作品将根据作品获得投票数及专家评委评分,赛段结束后旅游/休闲门类产生10名获奖作品。
第二赛段:创意之星挑战赛 及 新闻之星挑战赛
活动时间:8月24日——10月21日
活动说明:参赛选手通过自己的独到视点,将身边平淡无奇的生活点滴或趣闻景致以图片或图文的形式,讲述一个具有创意的故事。同时还将进行新闻之星作品的选拔。
参赛:所有参赛选手可通过索尼爱立信影像平台及其他合作活动平台提交参赛作品
作品要求:创意类为主题的作品+新闻题材作品
获奖作品产生:每幅提交作品将根据作品获得投票数及专家评委评分,创意和新闻/娱乐门类最终产生10名获奖作品
第三赛段:专家评审团最终评审阶段
活动时间: 11月1日——11月30日
活动说明:前两个赛段三类作品(旅行/休闲类、新闻类、创意类)共产生30名入围作品中,由专家评审团在每一个门类评选出一名最终的获胜作品,这三幅作品将被送往World View全球摄影大赛参加评选。其间将进行30幅入围作品的展示,供网友点评欣赏。
参赛作品要求
1. 参加 “索尼爱立信World View手机拍客大师赛”的所有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如递交作品参加大赛,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声明的全部条款。
2. 参赛选手保证其对所递交的参赛作品拥有全部、充分、完整、独占的著作权。参赛选手保证其递交的参赛作品使用手机拍摄,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并永远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同时保证参赛作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令,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及其它法律权益,如有违反,参赛选手需要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全部损失;
3. 参赛选手自参加并提交作品之日起,即不可撤销地将其对参赛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相关肖像使用权全部免费转让给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但参赛选手仍享有署名权;
4. 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使用;
5. 参赛选手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利用此次参赛事宜或参赛作品本身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市场开发或宣传活动等;
6. 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参赛选手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的干涉或限制。上述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包括在目前认知领域下不可知的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参赛选手不得因此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因上述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
7. 如果参赛选手未履行本法律声明项下的相关条款,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或间接损失向参赛选手索赔;
8. 无论参赛选手有无过错,如参赛选手因参与本次大赛而导致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均有权要求参赛选手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参赛选手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 未经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事前书面同意,参赛选手不得转让其因参加“索尼爱立信world view手机拍客大师赛”而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归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所有。本法律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解释。与摄影大赛有关的争议,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如对本影像大赛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发邮件到E-mail:snanxds@sohu.com.我们会第一时间解答您的问题。若您对本大赛所提的建议被我们采用,我们会有精美的礼品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