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位设计理论家与评论家苏珊·耶拉维奇(susan yelavich)曾这样来为艺术与设计下定义:"艺术是冥想,设计是协商"(art is a
meditation and design is a negotiation)。
艺术可以是艺术家冥想的产物,是艺术家独特个性的直接反映,是艺术家在自己世界里的独奏。但设计却是在不断的协商之中才能得到产生。这里面包括设计师与客户的协商,与生产、制作、印刷部门的协商,与设计制作团体每个成员的协商;包括设计理念与实际操作可能性的协商,设计理念与社会现实的协商;也包括设计上图像与文字的协商,色彩与内容的、形式与功能的协商;也还有文化精英与大众的协商;多元文化下,多元语境中种种协商。
一个好的设计师除了具备艺术天赋之外,还要不断增强自己协商的能力。同样,一个设计公司的成功取决于其是否具备优秀的协商能力,而不仅仅是艺术创造能力。优秀的协商能力来源于设计师的整合能力,即对于社会、文化、经济、自己的文化根基以及设计的诸多因素的整体把握能力;来源于经验,来源于对语言、语境的悟性,对人际关系的悟性,当然也包括对艺术的悟性。优秀的协商能力反映了设计师与设计公司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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