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在由北京市文联和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的2005北京文艺论坛影视传媒分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就打击影视盗版问题展开讨论。不少专家指出,网络盗版是当前我国电影反盗版事业遇到的一个重要难题,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反倒制约了电影反盗版事业进程。
北京传媒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陈硕认为,网络用户对“BT软件”(俗称“变态”软件,一种网络信息传输的程序)的不正当使用,让每一台电脑都有可能成为盗版电影服务器,这给电影盗版行为提供了极大空间,网络技术进步反倒成了影视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
记者了解到,用BT软件下载高质量的国内外电影后欣赏并和他人共享,已经成为不少人“娱乐消遣”的重要方式;在一些网站和论坛中,下载网络盗版电影被看作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
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指出,网络盗版对电影业的侵害十分严重,甚至可以说是触目惊心。“美国电影协会近日投诉称,2004年6月至今,他们发现了我国有446家网站提供盗版美国电影,而且没有一家经过许可。”他坦言,网络技术发展太快给影视知识产权保护出了难题,“美国每年修改版权法都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更何况我国制定了一个法律基本不动。”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讲师张燕认为,我国电影反盗版体系应对网络盗版的能力不足,这给网络盗版商提供了空间。
网络盗版之所以如此猖獗,许超认为其重要原因就是风险极小利益丰厚,“特别是网络盗版,简直就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同时他说,电影本身是商品,就必须要适应市场原则:“我们的电影票价贵得离奇,这不是要把观众推到盗版那边?还有,正版品种少而盗版的却很丰富,这就给盗版拱手让出了市场。” (责任编辑:关美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