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卡拉)孙小姐花3000元买的手机交给了北京众和圆通速递公司速递,几天后等来的结果却是手机被业务员丢失,协商到最后只有500元赔偿。
据孙小姐说,4月24日她通过圆通速递将以3000元购买的手机速递到上海。
在上海朋友确定未收到货物后,孙小姐联系到公司才得知,货丢了。该速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1000元。
孙小姐随后咨询了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顾问,得到的答复都是只能协商。当她再次和公司联系时,速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500元,“我越争取保护自己的权利,到最后得到的赔偿就越少,挺可笑的。”孙小姐表示,她准备起诉该公司。
昨日下午,公司石景山分部的倪经理表示,业务员途中丢失货物后曾想1000元私了,因为如果被公司知道的话业务员可能被开除。
但对方硬要赔3000元,还怀疑是业务员偷的。当初业务员曾明确问过是否要保价,对方称是电子产品,不要保价。公司知道后觉得赔偿运费的两倍有点不合情理,决定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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