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技术使用的日益增加已经模糊了真实和虚拟世界间的界线,给计算机软件的买主和卖主带来了新的问题:软件许可行将消失或已经消失。
我们来考虑一下传统的软件许可业务。如果购买了Windows
操作系统,用户就有权在一台计算机上安装并运行它。这种模式能够方便地估计每个实例的价格,使用户能够“明明白白”地消费,厂商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业务。
但是,当一台“实际”的计算机被划分成数十━━甚至是数百个分区时,会出现什么情况?这些“虚拟”的计算机可以被创建、被杀死,甚至在不同的“实际”计算机间迁移。 当软件在这些虚拟的分区上运行时会怎样?是否意味着软件厂商的收入会立即按比例地增长?
虚拟软件对实际的计算资源进行了抽象,使得它们能够以一种更有效的方式得到利用,这种技术能够节约硬件、管理、电能成本,目前对虚拟技术最常见的理解是:在一个硬件系统上运行多个运行环境的能力。
客户应当理解与操作系统虚拟化有关的许可问题。除非软件厂商决定按虚拟计算机的数量计费,这应当是一个相当简单的问题。如果软件厂商决定按虚拟计算机的数量计费,它们的收入会立即增加数倍。
业界有传言称,大软件厂商将按虚拟计算资源而不是实际计算资源向客户收费,这样的虚拟许可模式是反客户、反竞争、反创新的,用户应当抵制它。为什么用户必须为相同的软件掏更多的钱?虚拟技术并没有使实际服务器的处理能力更为强大,或加快应用软件的运行速度。
在操作系统的虚拟化中,系统并没有运行更多的操作系统拷贝,应用软件的同一份拷贝能够被在多个分区中运行。操作系统虚拟化技术只是隔离了用户、文件、应用软件、进程组,使它们感觉自己好像运行在独立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上。事实上,虚拟技术对软件供应商有利,应为它提供了新的软件应用范畴,会增加它们的许可收入,同时为客户降低每个用户的成本。
另一方面,如果软件供应商试图按虚拟服务器计费,客户会进行抵制,并寻求其它可替代的软件,例如Linux
或其它价格更低、在虚拟技术许可方面更灵活的开放源代码软件。
信息技术买主需要知道的是,他们采购软件的规则不能由软件供应商随意改变,尤其是在没有理解这些变化影响的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方法是,软件厂商只对有用、可测量的“单位”收取费用。这种方法还可能解决记录虚拟世界中实际许可数量的问题。
另一种方法是创建一种全新的基于使用量的许可模式,客户可以灵活地选择最适合它们的许可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厂商都不应当试图立即增加向客户收取的软件费用,而应当考虑任何变化的长期影响。
一个好消息是,这些变化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软件厂商不会立即受到很大影响,即使是它们坚持简单的实际许可政策。 (责任编辑:韩建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