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终于着手要向流氓软件“毒瘤”开刀。作为整治的第一步,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30余家互联网机构共同研究起草的《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从11月8日-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获悉,民众的反馈意见可发送邮件至:f21@isc.org.cn。
此前,流氓软件的定义z在国内一直存在争议,一些被指责为流氓软件的厂商争辩自己并不具备流氓软件的特征。
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对记者表示,他更希望中国互联网协会广泛听取网友以及法律专家的意见,尽可能避免将自律标准变成一种小圈子。 反流氓软件联盟对雅虎助手的诉讼昨天下午已经在北京开庭审理,目前国内一共有4个流氓软件诉讼进入了审理阶段,董认为定义出台将对审理有积极的影响。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认为,民间人士定义“流氓软件”,由于缺乏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很难受到厂商认可。奇虎与雅虎互指对方为流氓软件也是这个原因导致。这次协会公布恶意软件的定义、标准、特征和分类,使反恶意软件行动有标准可循。
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公布恶意软件定义的最终版本后,将组织成员单位签署并发布《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设立反恶意软件举报电话,组织会员单位和各省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开展抵制恶意软件的自查自纠行动,并根据恶意软件的标准特征组织成员单位开发查杀工具。
征求意见稿
恶意软件定义: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被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除外。
强制安装: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活动程序的行为。
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责任编辑:韩建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