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Chinabyte1月16日消息(张颖)“中国质量协会有权发布对电器评测的调查结果,但其对电器评测的权威性有待商榷。”针对昨天中国家电协会和中国质量协会因电器评测是否公正而爆发的口水战,业内资深人士均将天平倾向了中国家电协会。
质量协会反击家电协会:不懂消法 无权判定违法
“质量协会有抽查的权利,家电协会不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天,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工作部部长樊天顺对天极Chinabyte表示,作为国家法定的消费者组织,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国质量协会可以对商品进行抽查,有权利对抽查的电器评测结果进行发布。“中国家电协会只依据产品质量法就判定质量协会评测产品是违法的,这是不对的。”
“比较试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为使消费者获得充分客观的产品信息而开展的一项活动。”据樊天顺介绍,近年来,中国质量协会一直在开展对产品的比较试验工作。尽管对冰箱、洗衣机等白色电器的评测抽查是第一次,但之前已对彩电等黑电进行过比较试验,还发布了调查结果。“今后还会接着对电器产品进行比较试验,不会因为中国家电协会的质疑就缩手不做。”
今天下午1点40分,中国质量协会在其网站上贴出了有关比较试验的说明。说明对什么是比较试验、如何解读比较试验结果进行了告之。
天极Chinabyte看到,中国质量协会在“什么是比较试验”一栏的解释中,写有“比较试验的显著特征是不同于行政的监督抽查,不具备强制性,不判定产品合格或不合格。”
业内专家:口水战往往不了了之
“两个协会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结论自然不同。”今天,几位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天极Chinabyte采访时表示,中国家电协会和中国质量协会针对的目标人群不同,一个是消费者,一个是行业,所以,电器评测的采样也不同。在对电器进行评测时,中国家电协会会委托国家指定的专业评测机构来评定,结果更具权威性;而中国质量协会对电器评测的结果,更像是民意调查,不具权威性。
“中国质量协会有权发布对电器评测的调查结果,但其对电器评测的权威性有待商榷。”鉴于中国质量协会采取的评测方式系自行拟定,所以在比较试验这件事情上,业内专家的重心都倾向于中国家电协会“占理”。“自行推出星级判定的算法,有点不上台面,不够权威。”一位家电业资深人士还指出,中国质量协会应该公开评测的数据,这样就不会出现企业不信服,上告的现象。
更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中国家电协会和中国质量协会之间的战争也就止于口水战,不可能走到对薄公堂的地步。原因是不能为外人道的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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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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