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莱克斯中国公司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已经接到法院有关“部分灶具产品侵犯浙江帅康专利权”的一审败诉通知,他们已向浙江省高等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伊莱克斯相关产品依然在市场上正常销售,暂不会撤柜。
此前,宁波中级法院判令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风门调节装置”专利权的所有灶具,并赔偿帅康经济损失30万元。
帅康集团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伊莱克斯灶具在永乐电器销售的主打产品宣传册上称,燃烧效率比普通灶具提高10-24%。帅康在对市场上伊莱克斯“名厨”产品“解剖”后意外发现,其节能风门设置未经允许采用了帅康的专利设计,而其“解剖”伊莱克斯灶具产品的初衷原本只为了“取长补短”。
为保护自己的权益,2006年6月27日,帅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制造、销售的灶具中含有落入ZL01220334.3号专利保护范围的风门调节装置,已构成对帅康专利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伊莱克斯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晓琦昨日表示,公司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已经向浙江省高等法院提起上诉,预计法院将在3月20日重新审理此案。在此诉讼有最终结果前,伊莱克斯不会停止相关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不会对此发表官方评论。伊莱克斯昨日亦未透露涉及此次“专利门”事件的灶具产品在其整个产品线中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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