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影像业巨子柯达遍及大街小巷的数码冲印店和优质相纸在消费者中有口皆碑,而近年来,一小部分柯达加盟店为了牟取暴利,违规混用其他品牌相纸。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近日,柯达首次通过法律途径重拳打击,并首战告捷。
此次被柯达诉诸公堂的原柯达加盟店——富春街道数码时代摄影部,位于浙江省富阳市,从2005年开始混用乐凯相纸,也就是说消费者是按照柯达皇家相纸每张1元左右的市场价格付的钱,拿到的却是价格为5至7毛的其他品牌相纸,而且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同类产品能够达到柯达皇家相纸在暗室保存200年不褪色的行业最高品质,所以混用相纸不但让消费者蒙受了经济损失,更会由于相片褪色而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柯达公司对该摄影部进行过多次口头及书面警告,并在2005年底与其终止合同。但此后该摄影部仍继续使用柯达标示及招牌,于是2006年7月,柯达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同年11月此案件在上海正式开庭审理。
2007年2月仲裁庭作出了终局裁决,要求富春街道数码时代摄影部自担费用立即撤出所有含有柯达标示的招牌及广告品,立即归还“柯达影像网络标记”和招牌,同时向柯达公司支付加盟协议项下违约金十五万元,并赔偿柯达公司律师费及公证费以及承担仲裁费共计约四万元。
柯达希望每一位走进柯达影像店的消费者都能够享受到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所以柯达将继续严格规范和监督各个柯达加盟商,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及柯达品牌而不遗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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