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薇
昨日,美的电器宣布,美的电器与其母公司美的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业务规模已高达40亿元人民币,突出反映在空调与冰箱业务上。其中,资产规模约为20亿元,收入规模约为20亿元。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同业竞争其实一直都困扰着美的集团和美的电器。为解决此问题,美的电器去年11月通过受让母公司美的集团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洗衣机设备、冰箱公司及营销公司各50%的股权,解决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难题,交易总金额达到了1.27亿元。
美的集团曾承诺在2007年前解决美的集团与美的电器之间所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但该集团昨日却表示,目前尚无有关解决同行竞争的明确思路、计划和具体方案。
前不久,美的电器曾宣布,该公司将在洗衣机产品中导入“美的”品牌。此外,该公司还宣布,2007年公司将重点发展冰箱和洗衣机业务。
美的电器大举进入冰洗行业其实也是其解决“内讧”的举措之一。但业内认为,美的如不能迅速制定明确的计划和方案,2007年解决内部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可能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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