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早在2006年8月就得到确认,而具体实施也应于2007年8月1日开始,但由于相关配套标准的缺乏,导致我国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的产业化进程进展缓慢。近日,国家广电总局旗下的广科院和规划院已完成了6项地面数字电视技术配套标准的制定工作,并通过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审查,预计将于今年春节前后正式颁布,剩余的11项配套标准也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
2006年8月18日,由清华大学多载波方案、上海交大单载波方案和广科院的TIMI方案融合而来的“地标”,正式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然而,由于这只是一个传输标准,地面数字电视的开播以及真正启动,还需要一系列从发射到接收的标准进行配套。
国家广电总局规划院无线所副所长冯景峰表示,从2006年8月开始,国家广电总局已经申报地面数字电视相关的配套标准17项。这17项标准主要涉及到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标准实施指南、系统测试方法、中间件技术规范、发射机及接收机的技术要求等各个方面。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有三种接收方式:地面固定接收、移动接收和手持设备接收,我国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主要适用于前两种接收方式,而针对手持接收,有专门制定的手机多媒体广播标准。
(责任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