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
格力电器(000651.SZ)今日公告称,“格力”商标将于3月份完成注入格力电器的全部手续。
根据股改方案,格力电器的大股东格力集团作出了向格力电器无偿转让“格力”商标的承诺。2005年12月21日,双方签署了商标权转让合同书。
由于当时“格力”商标处于质押状态,为了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商标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2006年2月28日)起的两年内。
2007年8月,格力集团完成了“格力”商标的质押解除手续,随后格力电器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商标转让申请。2007年10月,国家商标局予以受理。目前,“格力”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已进入国家商标局的相关流程中,预计3月份完成商标转让变更登记的全部手续。
几年前,格力电器曾因与格力集团就“格力”商标在小家电产品上的使用问题产生矛盾,造成所谓的“父子之争”。后来,格力电器向格力集团收购了压缩机及小家电业务。如今,“格力”商标又即将正式注入格力电器。这将使中国家用空调“老大”格力电器彻底摆脱品牌上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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