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送人的燃气灶突然起火,灶具全部报废,厨房燃了起来,损失严重。”昨日(08年6月4日),家住南坪的王先生称,此事害他丢尽面子,找到经销商也一直没解决。
王称,去年12月22日,他在渝中区新华路长城家电一经销商处,花250元购买了一台“先科牌”不锈钢燃气灶,送给在大足县装修新房的妹妹作为乔迁礼物。
“经检查,厨房灶台、灶具和橱柜几乎全被烧坏,损失2000元左右。”想到自己送的礼物竟带来如此后果,王深感自责。随后,他多次要求该经销商赔偿全部损失,至今未能如愿。
“灶具烧毁是事实,可起火原因还不明,并不能肯定是灶具质量原因导致。”该经销商冯老板称,事发后,他派人到现场看了,起火可能是安装或使用不当造成。“如能证实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起火,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经协商,冯同意为王更换一台新燃气灶,并给予1000元经济补偿。王对此解决方式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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