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6月3日,ST科龙(000921.SZ)的一纸公告提醒人们:资本狂人顾雏军的“还债”历程仍在继续。
公告称,公司已于6月2日收到佛山中院关于科龙起诉原大股东格林柯尔4起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公司全部获胜,诉讼金额约1.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7.3%。
同时记者了解到,随着7月4日诉讼时效期的到来,广州市中院即将对小股东起诉的“科龙德勤虚假陈述案”开庭审理。
还债
“我一门心思打造中国的家电企业,成为中国白色家电大王,与国外同行进行竞争,早知如此,我回国干嘛?”这是顾雏军在2005年3月21日在证监会力争对科龙案撤案时的哭诉。
然而截至目前,“无辜”的顾雏军已分别在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偿还其在“神奇的资本运作”中所欠下的债务。
对顾雏军等的一系列民事诉讼要追溯到2006年。海信空调以6.8亿元于当年最终完成对格林柯尔持有的科龙股份的收购,海信科龙随即对科龙展开调查,并针对以顾雏军为代表的格林柯尔系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案件发起诉讼。
之后,胜诉的消息不断传来。
2007年8月,佛山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艾柯、天津格林柯尔等格林柯尔系向海信科龙子公司江西科龙赔偿共1.65亿元。
今年4月份,佛山中院对ST科龙起诉格林柯尔及其关联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七项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诉讼涉及的获赔金额达到1717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6.41%。
加上最近的科龙起诉原大股东格林柯尔4起民事案件胜诉,诉讼金额约1.69亿元。至此,法院判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系偿还科龙的资金已达5.04亿。
同时,ST科龙中小股东的索赔也一直在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科龙德勤虚假陈述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08年7月5日终止。
记者获悉,相关律师正在准备进行最后一批投资者的起诉事宜。
“月初刚刚代理一批投资者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最近正在准备最后一批。”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说,随着诉讼时效期的终止,广州市中院有可能在七月份对涉科龙所有案件集中审理。预计全国将有几百人,涉诉金额不超过1亿元。
较量
这是一场正与邪、黑与白的较量,顾雏军按不同时机分别施以强硬对抗之、以痛哭感动之、以绝食威胁之等手法,短期内恐怕无出其右者。
“说我们利润虚假的问题,2004年我们盈利2亿多元,就算扣除国家审计署发现的1. 5亿元虚假利润,我们还有几千万元的盈利。我们从不炒作公司股票,盈利2亿多元和盈利几千万是没有实质性区别的,我们没有必要去做虚假利润。”顾雏军对证监会接待他的官员说罢,掩面大哭。
上述情节发生在科龙案立案之初,顾雏军赴证监会申请撤案。未果后长住北京进行“公关”,向各级领导“反映”情况,组织召开研讨会,大谈经营科龙取得的功绩,左右舆论导向,阻止正式立案。
“2005年春夏之交的两三个月里,顾雏军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是住在北京新侨饭店,几乎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一位知情人士说。
与此同时,包括证监会在内的管理层对此案所动用的监管资源也是史无前例,步步为营,整体推进。
与顾的“公关”同步,2005年4月4日,来自证监会稽查一局、上市部和广东、吉林、安徽、江苏、山东等地证监局的监管人员共27人,低调进场,开始调查。
调查发现,顾雏军在进入和控制科龙电器期间,实施了采用非法手段收购上市、编造虚假财会报告、挪用和侵占上市公司巨额资产、以编造项目开发等手段低价获取国有土地、利用地下钱庄向外转移资金等大量违法犯罪行为,作案时间长,犯罪类型多。
同时,由于科龙电器是一家两地上市家电企业,资产规模和业务量均较大,分布地域广泛,顾雏军等当事人用虚假身份证设立大量空壳和影子公司掩盖了真实身份,并在关键岗位安插亲信,采取途中截留资金、体外循环、编造虚假会计凭证等手段隐蔽作案,使得案情更加复杂,调查工作量巨大。
据悉,在安徽科龙调查时,调查人员提出约财务科长谈话、查阅公司财务账簿的要求。公司经理答复:“财务科长出差了,账簿拿不出来。”
调查人员不动声色,走进财务室,在电脑上发现合肥维希的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空调及冰箱台账等信息。为防止被销毁,调查人员立即用自己随身携带的U盘拷贝下来。
次日,调查人员杀了个回马枪,再次到该公司,财务科长被堵在办公室。但其否认自己电脑中存有上述被调查人员拷贝下来的信息。当调查人员要求打开电脑查看时,开关刚刚按下,屏幕突然一片漆黑,电源被切了。
调查人员拿出已经复制好的U盘,科长的脸变得通红。
经过数个回合的较量,终于证实:合肥维希是科龙的子公司,而顾雏军在收购“美芙电器”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
2005年6月30日,证监会将顾雏军等人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庭审时期,顾雏军屡出“妖娥子”,要求广东省各级公、检、法等机关全体回避,声称证据全部是假的等等,并以绝食胁迫法院。
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协调,对依法判决起到了关键作用,显然,在接下来的较量中,相关部门仍需对上诉过程给予关注和指导。
2008年1月30日,一审判决顾获有期徒刑12年,罚金680万元。毫无意外的,顾雏军当庭提出上诉。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判决顾雏军及格林柯尔赔偿科龙公司的相关款项至今未付。
与此同时,民事诉讼方面也是一波三折。投资者告科龙德勤虚假陈述案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而耽搁至今仍未正式开庭审理。在今年年初被驳回异议后,最终确认在省会城市所在地审理,即广州市中院。如果没有其他意外因素,7月5日,有效诉讼期过后,法院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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