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到有从模仿到创新
1978年1月,国务院决定为了发展家用电器工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上成立五金电器工业局,当时,我国家电业几乎还是一片空白,于是,模仿就成了一件很自然的事。虽然在1981年,原轻工业部曾经组织中国家电研究院等机构做吸收式冰箱的研究开发,希望研发出中国自己的产品,但据参与研究的专家透露,当时只是找了很多国外冰箱的资料进行模仿研究。那时候整个中国家电业对专利的观念都比较淡漠,更谈不上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了。“近些年,我国家电专利数量已经大大增加。”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刘福中告诉记者,广东某企业早些年因为一宗外观专利侵权事件成为被告,结果赔了几百万元。因此,现在不少家电企业都比较注重技术研发以及专利技术的申请,包括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并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部部长鲁建国也告诉记者,我国的家电生产从模仿开始,逐渐发展,近两年在专利方面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截至去年底,我国仅洗衣机方面的专利就有2000多项,其中海尔的双动力、小天鹅的水魔方、荣事达的水银行等都属于核心技术发明专利,而且专利的实用性也越来越强。让我们欣喜的是,一些私营企业,如宁波的新乐、慈溪的顺达等也都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
在以生产出口贴牌小家电闻名的浙江慈溪,目前已拥有142个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强大的民间研发能力,使该市专利授权总数连续4年位列浙江省县(市)区第一位,累计专利授权量已达5027件,其中77.8%%的专利已投入生产。部分企业利用所拥有的专利出借或转让来赢利,每年就有不菲的收入。众多的外向型企业通过研发专利技术,如今已找到一条突破国外技术壁垒与效益提升良性互动发展的道路。至今,慈溪家电企业共破除5项国际贸易和技术壁垒,申请专利257项,授权189项,在美国、日本等几十个国家申请专利15项。
频繁遭遇专利壁垒
近年来,我国家电企业频遭专利之困。2002年初,以汤姆逊为代表的1C、飞利浦为代表的3C、东芝为代表的6C等多家DVD制造商结成联盟,向中国DVD企业索要专利费;继而汤姆逊要求中国彩电企业支付专利技术费;2007年美国又提出所有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电视都要符合ATSC标准,而要达到这一标准就绕不过专利关。
此外,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姜风介绍说,我国承诺到2013年空调削减目前制冷剂的10%,虽然我国空调制冷剂基本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但由于目前替代品的专利权掌握在霍尼维尔和杜邦等公司手中,这些企业一直把持着专利权,不愿意对中国企业放开,要提前大规模在国内进行替代,还需要解决成本、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问题。
刘福中认为,从我国家电业频繁遭遇专利壁垒可以看出,做大做强一个产业不可没有核心技术,尽管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我们一些企业还是选择了急功近利,在核心技术专利方面仍然存在着空白点;同时,做市场一定要遵从相关游戏规则,在我国加入WTO之后,这点尤其重要,使用别人的专有技术,就要向对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使用费,这毋庸置疑。
今年8月在顺德召开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暨2007年度科学技术颁奖大会,58个获奖项目共申请专利140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44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91项;获得专利授权87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1项。
鲁建国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专利一方面集中在实用新型方面,另一方面则主要涉及整机部分。核心零部件专利则是我国家电行业的薄弱环节,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技术研发力量不足。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06年1-11月份,全国登记的技术引进合同共9537项,合同总金额203.5亿美元。而据专家估计,还有很大一部分技术引进合同并没有登记,实际上,中国每年要花费500亿美元来买技术。“在技术转让问题上,本土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出多高的价钱,最核心技术都是买不来的。”刘福中提醒道,核心技术是埋头一步步做出来的。
不放纵专利霸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2005年12月4日,北京大学教授张平对飞利浦DVD专利池中“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发明专利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2006年1月4日,又有其他大学的4位教授分别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了请求书,针对同一项DVD专利再次提出无效请求。2006年8月17日,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开庭审理。之后,飞利浦公司与5位教授接触,双方进行了近4个月的谈判,最终以《联合声明》的方式结束了持续一年的专利无效案。在《联合声明》中飞利浦公司表示,为了有效地解决分歧,决定在《联合声明》发布之日起,将上述这项发明专利从DVD专利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就此专利不再主张权利。5位教授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撤回对这项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这意味着飞利浦的此项专利已经名存实亡,既不能放入专利池进行联合许可,也不能再单独许可。
张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内知识产权专家提出这一申请的目的在于提醒国内企业:专利池中并非都是必要专利,许多“问题专利”在进行捆绑许可时,存在着非法垄断和限制竞争的嫌疑;专利池中“问题专利”占有比例增加,就要修订专利收费。如果权利人还一味坚持不合理的许可费用,就有构成反垄断审查的必要;企业在进行专利授权谈判时,要确认专利池清单,在对“问题专利”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后,完全可以提高谈判的主动地位。
2007年10月,帅康诉“伊莱克斯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一款灶具侵犯了其所拥有的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国家专利”一案,经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定伊莱克斯侵权行为成立。伊莱克斯不但要停止生产和销售这款灶具,而且还要向帅康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面对专利侵权,帅康拿起了法律武器并取得了胜利,但刘福中告诉记者,作为专业顾问,他每年都会参与几次专利案件的审查,审查的过程中他发现,我国不少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较低,一方面,对于自己的专利进行过多陈述,造成技术泄密,另一方面对自己的专利特性优势缺乏深入的了解,不能进行清楚的阐释,最终打输了官司。
有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4月,在中国境内申请的发明专利中,专利申请地址来自日本的有183196条,而地址为中国的发明专利仅有12632条,美国为122502条。具体到企业,中国大多数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不及日本一家大公司的零头。张平认为,国外大企业在中国可能会申请很多专利技术,但不会全部使用。“因为企业申请专利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为了防御其他公司或者用来转让,而不是最终的产品转化。”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意识还比较淡漠,她提醒企业,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申请方面,行动越早越好,越主动越好,企业应该早点觉醒。
业内专家强调,面对外国公司即将发起的专利战,中国企业首先要自主创新,努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要努力促进社会各方面增加自主创新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原始创新力度,并在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时申请海内外知识产权。企业须把知识产权纳入整体经营管理体系。专利已经成为市场策略中的重要筹码,那些市场占有率高、跟随主流技术、还没有累积专利筹码的公司很容易成为专利追索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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