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据专家估计,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除了拉动内需之外,在笔者看来,家电下乡同时也有效的保护了国内家电厂商,除了缓解行业的困境,也是对山寨的一记重拳。“家电下乡”中标产品价格都很低,创维25英寸彩电最低才880元,26英寸平板电视最低才1950元,国家对此还要进行13%的补贴,农民的实际付出要低于售价,这也让“山寨”产品的价格优势不复存在。
“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另外,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品牌产品也将会更得民心。就拿平板电视而言,在我们的观念中,它还依然属于耐用型电子消费产品,这也是山寨产品的致命伤,也使得其无法在品牌覆盖区域形成有效竞争力。而本次能够进入政府家电下乡名单的家电产品,又基本上都是一线国产品牌,在产品质量、品牌和售后服务上都有完备的系统来保证,而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正是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产品的必要诉求之一。
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家电大约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而家电产品又非常容易受到示范效应影响,其实际的增长应该要高很多,即现在的家电下乡实质更是一种“修路”行为,透过成熟的渠道和销售网络,其后续为厂商带来的收益将是长期性的。
由于产品原材料的增长、经济环境的恶化、山寨和洋品牌的联合围剿,国产部分品牌的生存空间已经收到极大的压榨,而“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不仅挽救了困境中的民族企业,也有效打击了山寨,规范了市场,实乃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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