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大连市根据国家制定的“家电下乡”政策,农民购买指定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4类家电产品,就可以获得产品最终消费价格13%的补贴。据悉,大连市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计划时间跨度为4年,到2012年11月底结束。
大连市是国家确定的首批“家电下乡”推广地区,21家企业的首批60个销售网点和60个售后服务网点获准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每天保证1万件商品供应农村市场。从2月1日开始,“家电下乡”的产品将增加空调、摩托车、电脑、热水器4个品种。据测算,“家电下乡”4年时间可累计销售产品353.6万台(件),实现销售额66.3亿元,基本可使大连市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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