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雪茜)旨在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的“家电下乡”工程,在我省2月1日启动后,将于2月中旬起正式实施,2月15日起,农户就可从当地财政所申领“家电下乡”专项补贴。其中,2月10日,有关部门将在定西市陇西县举行全省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先行启动定西市“家电下乡”工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期为4年,至2012年11月底结束。省内农民在定点网点购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可享受国家补贴,补贴标准为商品售价的13%。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其中,我省8个地震重灾县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据了解,我省“家电下乡”工程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确定的“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四大类多个型号和品牌,对应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政策补贴对象为具有甘肃省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每个农户对每类产品可各享受一台(部)的补贴。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经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将通过“一折统”直拨到储蓄存折。
为了让全省广大农户了解我省“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春节前,我省已将赶印好的5万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公告》通过邮政部门发往全省所有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予以张贴。截至1月31日,所有《公告》张贴工作已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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