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政策后,我市商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订了实施方案,简化有关手续,及时将财政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民手中。统计数据还显示,近年来,虽然家电价格连年下降,农牧民用于家电的开销却逐年上升。“家电下乡”找准了方向,有力提升了农牧区的消费能力。对于新形势下扩大内需、保持呼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底,呼市农牧民在指定的销售点购买指定型号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大件”,就可以享受13%的财政补贴。目前,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四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是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电下乡补贴对象及标准为,呼市具有农牧业户籍的农牧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的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个农牧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据介绍,13%不是当场现金补贴,也不是打折优惠。农牧民必须按销售价付清全款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申领时须带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财政部门会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将补贴资金拨付。目前,呼市已开设100多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已经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0多台(部)。
经过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推荐和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承担自治区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有20家,分别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集团,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赤峰海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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