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 韩洁)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工作从12个省(区、市)全面推广到全国,在现有补贴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的基础上,明确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
对全国推广和增加品种后的政策效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测算认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四年,预计累计实现销售6亿台(件),拉动国内消费约16000亿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家电下乡是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财政政策工具及运作机制的一项创新,通过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可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家电企业生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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