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田
最近,不少家电销售商店赫然挂着“×××为指定下乡家电”的横幅,促销员也首先介绍下乡家电有补贴,使顾客眼花缭乱。笔者认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是国家为激发农村潜在消费市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政策,而不应成为个别商家的促销手段。
首先,中标商家将家电下乡作为促销手段不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去年11月19日,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公布的方案,计有冰箱、洗衣机、彩电、手机、冷柜五大行业的122家企业中标,同时,家电下乡13%的补贴是由财政拨付的。因此,中标商家在既没有降低利润也没有提高成本的情况下,大张旗鼓地拿“补贴”说事,进行这种“无成本促销”,不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其次,应看到,家电下乡补贴促销中出现了个别商家“清理库存商品”的迹象。由于下乡家电有价格上限的限制,商家自然不会把价格较高的高端产品折价销售,而一些商家会顺便把一些低端库存商品、过时商品拿出来下乡。例如,我国目前的彩电企业CRT电视库存依然接近800万台,这些过时商品大多集中在那些中标的彩电企业,有些商家就明确表示在未来四年家电下乡过程中主要消化这些库存。
第三,商家仅以“补贴”促销,易干扰农民的消费主见。各地农村发展极不平衡,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同时由于消费知识欠缺,对家电产品质量的分辨能力差。在此情况下,促销员对需购家电的农民买什么样的产品起着很大的诱导甚至主导作用。笔者就曾看到,一位较富裕农民本来有能力购买一款高端实用的家电产品,却被促销员最终忽悠成购买了一件“下乡”的低档过时商品。此外,商家“补贴”促销还容易诱发部分农民的“超前消费”和“透支消费”。目前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并不高,去年人均纯收入仅4680元,上学、看病、置房等对农民的压力依然很大,尚处于生存和温饱的边缘。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仅冲着商家的“补贴”促销而进行“举债还贷”式的消费,从而影响到农民自己的正常生活,将有悖于“家电下乡”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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