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五天的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培训会于2月17日下午结束,分三批对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和中标销售企业600余人进行了培训。从今日起,全省6200个销售网点备案工作将展开,网点备案工作结束后,农户可持个人身份证到网点购买带有标识的电器,并申报、领取相当于销售价格13%的补贴。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农村家电推进工程,是扩大农村消费、拉动经济需求的重要惠农举措。根据商务部的安排,山西省家电下乡产品在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4大类基础上新增了摩托车、电脑两大类。目前进入到网点备案阶段的工作。据介绍,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是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进行网点备案时,销售企业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整准确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到网点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集中备案。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受理网点备案时,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加快网点备案进度,及时完成网点备案工作,并要向社会公布。严禁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责任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