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液晶和等离子电视在内的平板电视整机实行1年质量保证,等离子显示屏、液晶显示屏、组件等保质期延长至3年;等离子屏、液晶屏(含各种组件)生产商对彩电整机企业实行3年质量保证。这是工信部为促进平板电视的下乡力度,今天首次向彩电生产企业、液晶和等离子屏生产企业、相关配套企业发出的《提高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推动家电下乡政策顺利实施倡议书》的主要内容。
工信部称,随着平板电视在我国城乡加快普及,特别是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实施,平板电视机销量大幅增长。但平板电视机市场竞争剧烈,产品更新换代快,还存在维修难度高,备件供应不及时,售后服务工作跟不上市场发展需要、售后服务投诉等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背景下,针对“三包”规定尚不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拟根据产品技术进步和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实际,推动相关企业提高平板电视产品的售后服务标准。
《倡议书》还建议,彩电整机企业对消费者也要明确承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整机1年保修、核心部件显示屏延长为3年的质量保证。
《倡议书》还强调了上游显示屏生产企业与下游整机生产企业在产品售后服务上需进一步加强衔接,共同规范平板电视机上下游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行为。
目前我国彩电业售后服务“三包”仍在执行1995年由国务院颁布的针对显像管电视(CRT)出台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要求电视机产品“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而对新兴的平板电视产品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尽管在2007年4月,海信、长虹、康佳、TCL彩电相继推出了推出平板电视显示屏3年质保的中国平板电视新三包承诺。但一些外资彩电厂家明确表示,只执行国家的规定,不会参与到国产彩电的延长保修期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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