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 《光明日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今天发出倡议,建议平板电视相关厂商延长售后服务期。
据悉,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平板电视机在农村的社会拥有量迅速上升。但平板电视机市场竞争剧烈,产品更新换代快,存在维修难度高,备件供应不及时,售后服务工作跟不上市场发展需要、售后服务投诉等问题。
在倡议书中,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向彩电生产企业、液晶和等离子屏生产企业建议,整机生产商对消费者实行整机质量保证期1年的服务承诺,对等离子显示屏、液晶显示屏、组件等提供3年保质承诺;等离子屏、液晶屏(含各种组件)生产商对整机生产商实行有效期为3年的质量保证。
倡议书还提出,部件生产商应确保在产品停产后3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或提供性能相似的替代品。同时,整机生产商对消费者也要明确承诺,若产品质量出现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整机1年保修,核心部件显示屏保质期延长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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