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薇)“家电下乡”启动以来,不仅让农民受惠,还带动了内需及拉动了企业发展。不过,在该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出现部分问题。为此,昨日商务部、工信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宣布,将从今年8月到明年2月,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并首次提出对利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借“家电下乡”之名进行欺诈的非法活动进行打击。
自启动以来,“家电下乡”政策对拉动内需效果明显。根据商务部统计,截至7月26日,全国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29.9万台,销售金额为280亿元,“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达16.4万个,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乡。“但部分地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少数不法分子假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
据悉,目前制售假劣“家电下乡”产品形式包括非下乡型号搭车下乡、山寨版家电“浑水摸鱼”、二手家电市场现“李鬼”以旧换新等。针对这些问题,九部委将重点整治6个方面:依法查处非中标企业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识的行为;打击通过通信网络和互联网假借“家电下乡”进行欺诈的非法活动;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严格“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管理;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家电下乡”整治并未提及通信网络及互联网领域。但随着“家电下乡”渠道的拓宽,互联网及通信网络也成为“家电下乡”销售重要渠道。不过,一些不法分子也通过互联网及通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贩卖假劣“家电下乡”产品,严重影响“家电下乡”政策实施。
工信部副部长娄勤俭指出,各地通信管理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对通过互联网和通信网络借“家电下乡”等名义销售假劣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严厉查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处理情况要及时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要进行清理整顿,追究责任,严格互联网管理。商务部强调,无论是实体门店还是电子商务网站,都要获得相关商务部门的正式批准才能出售“家电下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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