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小罗借宿休闲驿站,晚上在卫生间用热水器洗澡时触电身亡,其父母将位于原南汇区惠南镇的某休闲驿站的经营者告上法庭。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营者朱女士应赔偿罗先生夫妇人身损害赔偿款31万余元。
事发后,经法医鉴定,“小罗之死因可排除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其死因符合电击”。经查,涉案休闲驿站未经注册登记,由朱女士实际经营。当地公安派出所曾就本案赔偿事宜召集罗先生夫妇和朱女士协商,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
3月26日,罗先生夫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朱女士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万余元。而朱女士经法院公告传唤,没有到庭应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朱女士经营管理涉案休闲驿站,提供的热水器、拖线板等配套设施、设备未达到通常的安全使用标准,致借宿在此的小罗在洗澡时触电身亡,故应对小罗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
手机3G论坛| 这样贵的3G你敢用吗?怒揭联通3G套餐内幕
手机3G论坛| [公社原创]电信3G最牛X-惊人速度堪比我家宽带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