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工作刻不容缓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家电行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中最为成熟的经济产业之一,我国也已经成长为家电产品的生产大国、出口大国、消费大国,但同时,随着我国居民家电电器产品保有量的不断提高,家电产品的更新频率与淘汰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我国也已经成为家电产品的废弃大国。据商务部预测,截止2009年底,我国所有家电产品报废量将达到9000万台。电子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以及矿产资源的日益枯竭与电子废物囤积的浪费,使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工作刻不容缓。
随着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实施,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及普通消费者认识到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重要性。
其实,国家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工作一直都很重视,近年来我国组织开发了实用的综合利用技术,探索积累了很多回收拆解处置废弃电子产品的成功经验。据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综合利用处马维晨介绍,早在2003年12月,发改委就在浙江省和青岛市进行过电子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并且在北京、天津开展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项目。
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据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固废处负责人介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适用于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但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做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条例》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划制度、基金制度和标识制度做了相应规定。
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方面,《条例》规定,企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资质的许可条件包括: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保的专业技术人员。
《条例》非常重大的一个突破点是纳入了基金管理制度,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条例》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履行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环保部负责人总结称,《条例》的主要制度是作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和产业的,本次《条例》内设定的各项制度的具体设计和实施,是本着有利于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的原则。
《条例》将规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手机3G论坛| 这样贵的3G你敢用吗?怒揭联通3G套餐内幕
手机3G论坛| [公社原创]电信3G最牛X-惊人速度堪比我家宽带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