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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清仓电器须谨慎 退市电器售后存陷阱

2012年01月29日09:50
来源:新华网 作者:康淼

日本无聊电器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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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点头工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碰上这类事情,消费者可从五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根据国家有关“三包”规定,虽然某种品牌某一型号的电器已不再生产,只要该生产企业仍存续经营,消费者在“三包”期内若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可先联系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其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的“经销商先行负责”原则,不论退市电器的生产厂家是否存续经营,经销商都应当承担退市电器“三包”期限内的售后服务责任。

  三、消费者应当索要并保留维修记录凭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四、对因为配套零部件缺乏而无法维修的“三包”期内的退市电器,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以旧换新”(折价购买新机)或直接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应理性选择主流品牌和有实力的经销商,对低价销售的清仓电器理性对待,以免购买到即将退市的电器。(记者 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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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页:五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范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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