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苹果为Apple II开发继任产品——Lisa,但是当时产品开发团队还没有确定使用图形用户界面。Macintosh在当时还是一个4人的研究项目,当时它甚至还没有吸引乔布斯的注意力。直到1979年晚些时候,乔布斯对施乐(Xerox)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的一次参观,才让苹果有了一个全新的开始,对个人电脑进行改革。
在对施乐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Xerox PARC)的几次参观中,乔布斯和苹果其他几名员工看到了正在运作之中的施乐Alto电脑。可以说这让他们开了眼界。Alto电脑有图标、窗口、文件夹、鼠标、弹出菜单、所见即所得(WYSIWYG,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文本编辑器、基于以太网的本地网络以及基于网络的打印和游戏。“剪切、复制和粘贴”的概念以及Smalltalk 程序设计环境也一一展示给乔布斯等人。
Xerox PARC 和苹果计算机科学家拉里·泰斯勒(Larry Tesler)回忆道,“乔布斯非常兴奋,他在房间了踱来踱去,时不时看一下屏幕。”拉里说乔布斯当时的反应好像是他在向其他人演示这些产品。Larry回忆乔布斯是这么说的:你现在就坐在一座金矿上。为什么你不利用这个技术来做点什么呢……你可以改变世界。拉里说乔布斯知道施乐永远做不到他想象的那些革命。(乔布斯给Larry Tesler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年他便进入苹果公司,成为Lisa应用小组的成员。)
屏幕上显示的这些技术给了乔布斯启发,后来和传记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回忆时,乔布斯是这么说,“这就好像遮挡在我眼前的幕布拿走了,我可以预见未来计算注定的命运。”
当时还处于发展初期的Macintosh项目由杰夫·拉斯金(Jef Raskin)负责,产品名称就是他想出来的,开发低成本个人电脑的提议也来自他。后来Macintosh团队的关键人物,比如 Bill Atkinson、Bud Tribble、Joanna Hoffman以及Burrell Smith等都是他挖掘的。1981年一月份,在Lisa项目告一段落之后,乔布斯就开始接管Macintosh项目。于是从此就改写了历史。
泰斯勒在接受CNET的采访时曾说,20世纪80年代,如果不是Mac,将大量的计算资源用到用户界面,以方便用户使用的想法恐怕很难被接受。
图形用户界面后来成为主流,Macintosh功不可没。不过苹果和乔布斯却被指控,Macintosh背后的核心理念抄袭自Xerox PARC。
Bill Atkinson是当时与乔布斯一同参观Xerox PARC的员工之一,他编写了MacPaint、Quickdraw图形例程,提出下拉菜单概念。对于被指控抄袭一事,他是这么说的,“我们看到了Bravo文本编辑器和Smalltalk。我认为我们看到的全部就是这些。很多人都认为,‘苹果去了 一趟Xerox PARC之后就把他们看到的东西全都抄袭了’。事实不是这样。为了发展一个用户界面我们经历了多次完善。是的,我们是要将它图形化。但是我们手上已经有图形位图了。我们已经开发了层叠窗口了,但是当时我们并没有全身心投入。”
泰斯勒表示,为Mac设计图形用户界面,需要开发的东西非常多。有些人是从Lisa项目转移过来的,还有一些来自 Xerox PARC,不过大部分还是原来的Mac团队成员,直到现在他们仍在进行Mac的开发。他说:
说到70年代的PARC就不得不提剪切、复制、粘贴、撤销以及重叠窗口的概念。当时使用图标的情况不多。施乐想到了图标。我们的一些应用中也有图标,但是在Xerox Star出现(Lisa开发期间)之前,图标并没有收到重视。即使在Xerox Star出现之后,图标还是被限制在他们的应用之中。它们主要用于文件夹和文件图标,其他方面的很少见。而Mac才真正让图标流行起来。施乐的产品上确实已经有滚动条,但是工作方式与Mac上的不同,Mac简化了滚动条。
Macintosh同时还推出了拖拽图标的概念,在屏幕上将图标从一个地方推动到另一个地方,对WYSIWYG进行了完善。
布鲁斯·霍恩(Bruce Horn)从青少年时代起一直到大学,都在 Xerox PARC 工作,他也曾编写过核心 Macintosh 系统软件。他负责的是Macintosh文件管理器Finder的开发。在 Folklore.org(关于 Macintosh 早期历史的网站)上,他是这么写的:
拖放文件的操作以及很多其他独特的概念,比如用于保存部件和国际信息以区别代码的资源和文件、预定义过程、拖放系统延伸和配置、文件夹的类型和生成器、文件、磁盘和应用名称的直接操作编辑、剪贴板丰富的类型化数据、文件系统多视图、桌面附件以及控制面板等均来自Mac小组。Lisa小组还创造了一些非常基础的概念,比如下拉菜单、基于 QuickDraw 的成像和窗口模式、剪贴板以及简洁的可国际化的软件。
Macintosh的持久影响之一就是它对软件开发者的限制,要求应用应用之间界面的统一性。许多应用开发者对此非常不满。泰斯勒说,“他们不想让苹果来教自己,用户界面应该是怎样的。他们觉得自己能做的更好。或许他们能做得更好,但是对于苹果来说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已经学会了一个应用程序,那么你已经在最大程度上了解了苹果。”
这一点在数十亿的苹果iPhone应用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在充分利用最好的点子上,苹果也是这样,不问出处,但是要会与它们共存。触摸屏平板或者移动电话都不是发明的,但是他们创造出来的设备却重新定义了这个类别的产品。
乔布斯曾经引用过一句毕加索的名言—“好的艺术家复制,伟大的艺术家偷窃”,他说,“对于,对偷窃他人伟大想法的举动,我们并无羞愧之情。”当然这些都无法阻止施乐不起诉苹果非法使用其版权,或者是让苹果不起诉微软,因为他们的Windows和Macintosh以及Lisa都有相似之处。甚至乔布斯还曾经说过不惜对谷歌Android系统发动核战争,以致于三星等抄袭了苹果的公司都陷入侵权纠纷之中。
好的、伟大的艺术家都抄袭或者偷窃他人的想法。
1995 年接受史密森尼的采访时,乔布斯谈到了 Macintosh 中的艺术性的起源。他认为具有创造性的人能看到他人所看不到的:
我认为艺术性就是能洞察自己周围所见的任何东西。通过前人不曾创造的方式将这些东西放在一起,并找到一定的方法将它介绍给那些无法洞察的人,让他们能受益,能产生一种感受,或者做点什么。我认为 Macintosh 小组中的许多人都能够做到,而且他们以前就是这样做的。
如果你对这些人对一点研究你就会发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在 70 和 80 年代,电脑行业中的精英通常都会成为诗人、作家或者音乐家。他们几乎都是音乐家,许多人还兼职诗人。他们之所以开始接触电脑是因为它能激发他们的兴趣,它是一个全新的、新鲜的东西。它能成为释放自己创造天赋新媒介。
人们在其中倾注的感觉和热情是完全无法和诗人以及画家区分开来的。很多人是内省,内向的,他们通常会将自己对其他人的感觉用作品表达出来,这些作品会为人们所用。人们把许多爱倾注到这些产品之中,他们的许多感情都会注入这些产品之中。这说不清楚。
苹果的艺术家也复制也偷窃,但是他们还会创造,由始至终他们创造的产品也为他人所觊觎,别人也想复制或偷窃他们的产品。只要这点不变,苹果公司将会继续是一个能获得尊重,能吸引忠实用户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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