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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召回大家谈 理性看待家电召回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7月14日00:05
 

  汽车出了问题可以“召回”,家电产品也能“召回”吗?7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意见征求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未来我国将在家电行业实行召回制度。

  据悉,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销售者、修理者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协助并配合生产者履行召回义务,并要求召回措施境内外同等待遇。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业界和普通市民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纷纷对家电召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召回制度怎么看?

  家电在我国由于没有召回措施,产品出现缺陷或者问题时,大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三包”条款来解决。不过,这些条款规定的产品退换货时限往往只有几天,而许多电器的缺陷通常要在数月甚至数年才能显现,显然不太适用。召回制度实行后,将成为产品“三包”政策的升级版,更具有法律效力。

  厂商声音:对消费者和企业都有利

  美的中国营销总部副总裁、新闻发言人王金亮表示,就召回制度本身而言无论对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是有利的。“因为一旦有哪个企业生产的产品被责令召回,对公司品牌影响将很大。”

  海信科龙广州分公司总经理黄新华表示,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保证措施,召回制度对大品牌其实是有保护作用的。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那些平时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的企业。

  市民声音:小家电可能很难召回

  市民宁先生说,召回制度一方面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能够督导企业生产和经营等方面内容,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企业的效益。

  但市民黄小姐却认为,对于一些大的企业可以实行召回制,企业和消费者都会比较重视,但是小家电可能很难实行召回,消费者可能对此也会“不感冒”。

  3万元罚款“湿湿碎”?

  根据草案规定,家电生产厂商如果存在未按规定实施产品召回、不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家用电器产品、拒不配合缺陷产品调查等行为,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销售额动辄上千万元的家电行业来说,“小小的”3万元罚款能否起到惩戒作用?

  记者注意到,汽车召回制度中规定的最初罚款也是3万,在最近的修改案中变为了50万———100万不等。

  厂商声音:不会“因小失大”

  “一个公告就会令厂商的品牌形象大受影响,远远不是3万元可以弥补的。”一家大型彩电品牌新闻发言人如此表示。绝大多数厂家对于3万元的罚款,均表示不会“因小失大”,负责任的厂商不会因为罚款额小而无视产品质量。

  另外,也有厂家表示现在很多大家电单价又较高,如果涉及上亿元金额,还是3万元的罚款肯定就不合适了。

  市民声音:3万块“太少了”

  诸多市民普遍认为最高3万元的罚款,“太少了”。市民宋先生说,对于有些企业3万不算钱,而如果实行召回花费的人力物力肯定比这个多得多,不少企业会选择罚款,然后一了了之。

  市民周先生说,在假货满天飞的中国,面对前面更大利益的诱惑,三万块就指望他们做出取舍,不易。而市民宁先生则表示:“不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不会在乎这3万元,罚款三万太局限和单一了,应有一个更科学合理的计算尺度。”

  召回可操作性如何?

  此次意见稿规定,家用电器因设计、生产、指示等方面的原因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家用电器产品中,普遍存在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施行召回制度;对存在缺陷的家用电器产品,由生产商或由其组织其他经营者通过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预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的活动。

  但是召回的具体流程和标准还需要细化。比如怎么具体界定召回,召回的标准怎样划分,召回主体如何明确,家电安全系数标准怎么设定,质监部门、企业间如何相互监督和具体执行召回,这些都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细化。再者,像之前不少企业免费升级,免费维修这样的说法属不属于召回等等。

  厂商声音:人无完人,理性看待召回

  海信科龙广州分公司总经理黄新华表示,召回过程有个责任分解的过程,分清楚各自的责任,实现责任共同承担。召回制度实行之后,厂家产品的生产会更加科学化,产品的开发、试用、批量生产等整个周期都会调整,将更重视质量控制。

  但同时他也表示:“人无完人,应该理性看待召回。其实召回制度很正常,有了问题就要解决。不能说,召回了,就是不行的。企业要尽到自己的责任,社会也要有一颗包容心。”

  市民声音:出现召回不敢放心

  对于召回问题产品,大多数市民表现出明确的“不放心”。张小姐表示:出现问题肯定要召回,但是召回之后我肯定有心理阴影,不敢用了。关键是谁能告诉我,产品真正没问题。另外,出现召回之后,我的损失怎么补回来,这个我很关心。

  此外,律师阚凤军还谈到了一个细节:“意见稿明确了生产者承担产品召回费用,包括消除缺陷费用和合理的交通运输等费用,那么上述费用是否包括因产品缺陷导致产品贬值损失、产品召回期间导致消费者不能正常使用的替代损失等,需要进一步明确。上述费用的范围将直接影响企业所承担的召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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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的国内外家电召回事件

  1、2009年东芝液晶电视竖线门事件

  2008年12月,有报道称东芝昔日旗舰46XF300液晶电视使用不久后,开机屏幕出现两条竖线,左右内侧10公分左右。2009年2月再曝出网友屏后再出竖线,且东芝拒绝召回问题产品。2月20日,东芝发布第二次公告,对于存在问题的液晶电视可换指定型号。

  2、三星冰箱召回

  2009年10月29日,三星电子宣布在韩国市场召回21万台对开门冰箱。一周后,三星电子公布在华问题冰箱型号,对中国市场自2007年6月到2008年5月期间销售的6个型号、约3.2万台问题双开门冰箱采取免费上门维修的办法。

  3、三洋电视召回

  2010年2月9日,日本三洋也宣布召回在日本销售的10万台存安全隐患的显像管彩电。据三洋电视介绍,由于公司收到5起显像管电视边框把手脱落致使消费者脚部砸伤事故报告,将对13款产品约10万台CRT电视进行召回,采取免费检修、更换相关零部件。

  4、LG洗衣机召回

  2010年2月25日LG电子在韩国召回的存安全隐患的洗衣机在中国市场也有销售。LG电子今日出台了针对中国市场洗衣机的解决方案,将对在中国市场出售的672台进行免费更换门锁。

 
(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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