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据了解《管理办法》立法过程经历了三年半的时间,过渡期是一年,这个过程中肯定有很多具体工作上的困难,请您给介绍一下?
黄建忠: 困难当然很多。首要的困难是统一思想认识,让企业达成共识,一开始企业提的比较多的问题是为什么要搞这样的《管理办法》,有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在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的历史很长了,时间很长了,而且它在短时间内很难找到替代,或者减量化,如果要进行替代或减量的话,成本是非常高的。
主持人: 目前我们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现状是怎么样的呢?
黄建忠: 现状不好。铅、汞、铬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在电子信息产品中都有使用,铅被人类使用已有了上千年的历史,现在在一个“早上”把它去掉,必须得找到替代品,找到一个能满足原有的可靠性、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各方面性能的替代品,这是很难的。而且即使找到了也有一个成本问题。因为它不仅仅是材料选择的问题,还牵扯到整个工艺设备、产品的适应性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难度非常大。我认为要说状况,我很难下一个结论,但是真正能够做到满足现在RoHS要求的企业还不是很多。 中国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是分两步走的,第一步是要求企业对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做一个真实的披露,做到这点的企业还是非常多的,但是《管理办法》刚刚执行,真正有多少能做到,现在说时间还过早。按照法规的要求,3月1号,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都必须按照《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去做。无法可依是不幸的,有法不依则是更不幸的。现在可能仍然有一部分企业还不知道《管理办法》,或者还有其他的多种原因吧。确实也有一部分企业知道但是不照办,这是非常“不幸”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加大监管的力度,也会随着企业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监管意识的加强,这种情况会有很好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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