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三个省进行试点的家电下乡政策将向全国14个省份进行推广。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和手机这四种家电时,政府将对其进行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
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和商务部日前下发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去年12月份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开展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向内蒙古、辽宁等14个省份扩大推广。
该方案规定,根据试点及调查情况,此次将四类农民欢迎、市场潜力大的产品纳入家电下乡推广范围,具体包括: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实施地区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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